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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阳”孕妇引产遭拒 采取措施可保孩子健康

更新时间:2003-11-19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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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通讯员曹福媛记者方琳)挺着大肚子,在5名家属的“前呼后拥”下,24岁孕妇小余昨日走进武汉市中心医院。为了打掉肚中的孩子,这是她走入的第三家医院,但她的引产要求还是没有得到满足。

小余是外来打工妹,丈夫是武汉市人。她说,以前没有进行孕前、孕早期检查,怀孕七个月时才发现自己和丈夫是乙肝“大三阳”患者。出于优生优育的考虑,一家人坚决要求引产,放弃胎儿。

然而,根据《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操作规程》要求,怀孕14周以上,想终止妊娠,必须在手术前查验身份证,出具医学诊断结果和计生行政部门证明。

于是,小余希望医院诊断其“不能生下胎儿”,但优生优育指导中心明确告知,虽然身患“大三阳”,对胎儿的传染性很强,但通过一定的措施,如对母亲进行抗病毒治疗,孩子出生后立即注射疫苗等,也能保证孩子健康。

Tags: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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