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内容摘自6月15日《凤凰周刊》所载《一个乡村杀手的成长轨迹》一文。
一个原本老实的中年农民,在湘鄂边界频繁作案12起,三年中,他若无其事地砸死5人,重伤8人。一副斯文相,出手却是铁锤猛击头。5月25日,接受采访的十几位乡邻、包括村治保主任,都说,他对人客客气气,对两个女儿从不打骂,各家乡邻有个大小事情,他也乐意帮忙。大家对他做了三年杀手的事实感到难以置信。他的自述是:“我是东山乡茶场的户口,在村里种了几年地后因耕地紧张被村里收回去了,而茶场效益很差,近于解体。”更让他绝望的是,患了多年的乙肝又转化为肝硬化,到2000年时连吃药的钱都没有了,也干不了重活。父亲死于肝癌,一个姐姐也患有此病。1999年妻子去了珠海,此后几年音讯全无,直到2002年8月回来与他离婚。他有两个女儿,一个13岁,读初一,一个11岁,正在读小学六年级。 “死亡只是迟早的事,唯一想的就是弄点钱供两个孩子读到初中毕业。”“当时要是有私人或政府部门能给我提供哪怕是一分钱的资助,我想我都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他还说,他很有同情心,看到电视剧或小说里的一些悲惨情节还会流泪。“但是你不要以为善良的人就不会去做坏事,在一种不是他亡就是我死的情况下,就只有把他搞死。”从做第一起案子起,他就总想着只要能弄到两三万元,足够让两个女儿完成初中学业就收手不干了。近三年来,他共作案13起,共抢到现金12330元。“这些钱全部用在两个女儿的上学和生活费用上,我自己几年连件衣服都没有添置过。”他的大女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爱爸爸!”接受记者采访时,他始终认为“善”是他人性中的主要方面。然而,这种“善”又是那么令人愤怒,他所伤害的,也都是贫困的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