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0日的
父亲将儿告上法庭
苏州沦浪法院日前就判决了一件父亲将儿子房屋迁让的案件。父亲李庆生于98年出资购买了苏州某新村一幢90多平方米的二室一厅私房。儿子李明和妻子王秀丽96年结婚后,在北京以做家教等零工为生,01年后一直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因为李明身患疾病,03年9月,李明经过父母亲同意,携妻子和女儿先后搬到了苏州某新村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后来因为经济原因,双方发生了多次矛盾,冲突。因此,李庆生起诉到法院,要求儿子儿媳搬出该住所。由于该房屋确属父亲李庆生所有,李庆生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李明虽然患有疾病,但是未丧失劳动能力。因此,法院判决李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搬离该住所,案件受理费由李明受理。
“当初我和他们儿子结婚的时候就说好要给我们买房子的,我们回到苏州在那里居住已经造成了一种事实,假如不是一种事实关系,那我已经在这里住了九个多月了,为什么先前他不来告我呢?”李明妻子王秀丽述说她不满的同时,也讲述了她和李明之间一段不平凡的爱情故事。
因患“大三阳”,儿子辍学
王秀丽和李明相识是在大都市,她在北京人民大学进修,学习国际贸易,由于不是十分满意在家乡内蒙古的工作,选择了留在北京。暑假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她结识了现在的丈夫李明。李明出色的人品和相貌,中央财经学院的学生,再加上温柔体贴的性格,让王秀丽陷入了爱情的旋涡。
但后来她才知道,自己的丈夫是多么的不幸,李明以很高的分数考进了中央财经学院,但是在体检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是乙肝大三阳患者,具有传染性。学校勒令其休学一年。一年后,李明的病并没有好转,对大学充满渴望的他在无奈之下,让自己的铁哥们帮忙代替他去体检,蒙混过了关。但是最终还是被学校发现了,无奈之下,李明只能离开大学校园,开始了一个人在北京的闯荡生活。一次偶然的邂后,让他俩相遇了,双双坠入了爱河,王秀丽毅然抛开世俗的眼光,走到了李明的身边,与他共同生活。
小夫妻痛并快乐的创业历程
在北京的日子是幸福面艰难的。秀丽要完成在人大的进修学业,同时还要为了生计东奔西走。秀丽的出现让李明看到了生活的曙光,凭借着灵活的思维,李明与人合伙搞了一个贸易公司。然而公司刚有点起色,合伙人却背弃了他。趁李明回家探亲的机会,把公司所有资金卷走了,刚有起色的生活又一次陷入了窘境。他们落魄到只能通过一个朋友租一间小房子,凑合着过日子。
秀丽在做家教的过程中认识了一家公司的老总,见秀丽书教得很好,便又介绍了另一份家教给她。秀丽就让此时在“家”赋闲的李明去做这份家教。这样,两个人一个月的收入加起来竟也有三千多。在北京共同闯荡的这段时间,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厚,96年年底,李明把秀丽带回了苏州。面对李有贫穷的家境,秀丽什么也没说,倒是李明的父母感到十分的过意不去,答应要想办法给自己的儿子买套房子。在简单的婚礼过后,秀丽和李明又踏上了开往北京的列车。
98年夏天,秀丽回娘家探亲。还是很偶然的一次机会,李明在丈母娘家闲着没有事做,秀丽亲戚就让李明帮忙辅导孩子的功课。短短的时间内,孩子的成绩就有了很大的进步。亲戚就鼓动他们夫妇二人留下来开办一个文化辅导班。夫妇二人凭借自己扎实的基础知识,带了一帮孩子的家教,收入多了,生活也慢慢的富裕起来。这时李明苏州老家打来电话,说已给李明夫妇二人在苏州买了一套房子,让他们回家生活。秀丽夫妻两人十分地开心。就在两人准备回苏的时候,李明的妹妹打来电话,说能不能借用哥哥的房子。妹妹就要结婚了,男方的经济条件现在负担不起房子,能不能先借用一段时间。李明和秀丽商议后觉得,是自己的亲妹妹借房子,而自己在内蒙的家教事业也是蒸蒸日上,就让他们先住段时间也无妨。
变故在孩子出生后
00年秀丽的婆婆到内蒙住了一段时间后提出应该给生个小孩,按照婆婆的要求,秀丽怀孕了。在怀孕五个月的时候,婆婆要求秀丽回苏州,好方便照顾秀丽。但是秀丽的家人考虑到南北的饮食差异,再加上秀丽已经怀孕五个月了,还有晕车的毛病,所以还是决定让她留在内蒙生养。
女儿出生后,为照顾襁褓中的婴儿,秀丽的母亲每天都要爬五楼五六个来回,终于有一天,60多岁的母亲在上楼的时候,因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急救。听到这个消息后,王秀丽当场晕了过去。虽然后来母亲脱离了生命危险,但是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秀丽的哥哥嫂嫂对此十分的不满,说:“你妈借钱给你们买房,还帮你们照看小孩,结果竟落了这个下场,你们现在必须还钱!”秀丽一下子成为众多亲属埋怨的对象。没有了母亲帮忙照看小孩,秀丽的家教也越来越难做了,李明多次打电话回家借钱,但李明的父亲以刚买房没有钱为由加以拒绝。一时间,夫妇二人被逼到了生活的绝路上。
无奈的回归
最后,他们打算回苏州,并且还是从事家教这一行。因为秀丽的父亲是在林场上工作的,所以用上好的木材给他们打了许多学生上课用的桌子,用集装箱把这些桌子和其他的电脑等设备全部托运过去,准备在苏州大干一场。“但是没有想到事情的最终结果会是这个样子的!”秀丽哀叹地说。
回到苏州后,虽然居住在公公婆婆的房子里,但是秀丽还是每个月给婆婆500元的生活费,并且负担一部分水电费用。“矛盾最终的爆发是在我女儿生病的那段时间,”秀丽说,“小孩子生病。到了医院,医生强烈要求住院。但是钱不够,李明便到父亲单位里去找老爸借500元钱救急,去了三次,一次都没有答应。”
最终,李明忍不住了,和他父母吵了起来。“其实我知道,这里的真正原因是我公公嫌弃他的儿子的病会传染,我公公也曾对派出所的人抱怨这个病,现在我丈夫的肝病已经很严重了,医生建议他要多休养,要花钱控制,才不至于转化成肝硬化、肝腹水等病状。可现在我们都没有稳定的收入,又能怎么办呢?”王秀丽悲哀地说。虽然李明提出曾出资50000元用于归还房屋贷款,但是没有任何的证据证明他们曾给过李庆生50000元,并把这笔钱用在了归还贷款上。受理该案的法官对他们的遭遇表示同情,但是大量的事实证据李明不具备该房子的居住权,法院最后判决李明夫妇7月底搬离该住处。
现在搬离住所的最后期限就要到了,王秀丽无奈的表示,法院判决后,公婆就再没理睬过他们夫妻。今后的生活何去何从她不去想,也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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