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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太夸张伤害患者 得肝病就不能要孩子?

更新时间:2004-03-27 02:53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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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徐春柳) “得了肝病就不能结婚,结了婚也不能生孩子。这不是歧视吗?”读者王先生昨天给本报打来电话,称20路公交车上的挂板广告内容失实,对肝病患者造成了心理伤害。

  昨天下午,记者在换乘的几趟20路公交车上,都看到了这个由北京天安中医院乙肝治疗中心所做的肝病挂板广告。广告词上写着:10个人就有1.7个肝病患者……如果不早期治疗,就会发展为肝腹水、肝癌,到时追悔莫及。而且得了肝病就会上不了大学,上了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谈恋爱而不能结婚,结婚了不能生孩子。20路公交车路经天安门等繁华地段,乘客非常多。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乘客,对于这个广告,他们称广告词给人感觉很不好。

  据买断此公交车厢内挂板广告的七彩阳光广告公司媒介部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挂板广告一系列最少要挂100块,最短挂一个月,影响面相当大。

  随后,记者采访了北京天安中医院乙肝治疗中心,该中心接线员称,20路公交车上登的广告内容可能太笼统了,让肝病患者看了不舒服,她会跟医院领导报告,对广告内容进行修改。

  卫生部肝炎专家委员会委员姚光弼介绍,所谓乙肝病毒携带者持续表面抗原阳性的人可分成两类,一类为约占总数20%的、有临床症状和肝功能正常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其余80%无临床症状,肝功能正常或基本正常,对这些人应作为正常人来看待,可以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表面抗原阳性的妇女可以生育,只要婴儿出生后立即接种乙肝疫苗,即0、1、6个月各接种一次,保护率仍可达到90%以上,表面抗原阳性的妇女可以给小孩哺乳。

  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广告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的《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11种疾病的医疗广告暂不准发布,其中就包括乙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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