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呈阳性:不可入园DNA呈阴性:可以入读
本报讯 记者许悦报道:本版关于“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可否入读幼儿园”的报道(详见2月24日、29日)出街后,不少市民致电本报询问教育部门的解决办法。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为了保障绝大部分儿童的利益,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在乙肝病毒DNA呈阳性的情况下不可入读幼儿园,而经医生检查乙肝病毒DNA呈阴性者可以入读。
广州市教育局体卫科的陈医生告诉记者:“2000年6月20日,广州市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加强我市托幼园所乙型病毒性肝炎检测工作规范化管理的建议》,明确规定乙肝病毒DNA呈阳性的儿童必须隔离,即不能入读幼儿园。对这部分儿童隔离,为的是保障绝大部分儿童的利益,避免乙型病毒性肝炎在易感儿童人群中传播。”
陈医生说:虽然之前有乙肝研究专家提出目前在读幼儿园的健康儿童出生时便接受了乙肝疫苗注射,体内存在抗体,与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在日常接触中不会被传染,但是由于疫苗接种的成功率并非100%,加上成效时间也有长短,所以不能保证没有抗体的儿童在接触时不被传染。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能否上幼儿园的决定权在于医院,父母可以带孩子到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如果乙肝病毒DNA呈阳性就须隔离,呈阴性排除了传染性者则可凭医生证明入读幼儿园。
陈医生说:1995年之前,广州市携带乙肝病毒的儿童数量较多,所以开办了几家专门接收此类儿童的幼儿园,但最后因生源越来越少而改招健康儿童。现在如果有儿童不幸携带了乙肝病毒并且经医生诊断不适宜入读幼儿园,是无处可以入园的,只能等到适龄时再上小学。
(侯颖/编制)
本站点评:广州教育局的规定实质上是人为地把儿童分为乙肝DNA阳性和阴性两类,让乙肝携带儿童自小就打上了心灵上被歧视的烙印!从医学上看,携带乙肝的儿童一般都处在感染的早期,DNA检测基本上都是阳性,只有经过抗病毒治疗或在成人后才可能转为阴性,而乙肝携带儿童一般并没有进行过抗病毒治疗,很多儿童治疗时机也不成熟,广州教育局的这项规定实质上是杜绝了乙肝携带儿童入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