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品学兼优的大学毕业生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用人单位拒之门外的遭遇令人深思。我国现有乙肝病毒携带者1.2亿人,这意味着我们身边每10个人里面,就有一个携带乙肝病毒。在保证公众健康的前提下,如何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乙肝病毒携带者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表现在多方面:用工的限制、入学的阻力、婚姻的障碍,来自社会的歧视常常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导致人们谈“阳”色变的原因无外乎两点:对携带者情况难以把握;担心携带者患病给单位增加医疗负担。其实这两个担心大可不必。专家介绍,乙肝病毒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播,只要健康人注射乙肝疫苗,完全可以保障与乙肝病毒携带者交往的安全性。而病毒携带者中不少人终生不会发病,可以胜任正常的工作和学习任务。
我们看到,有些地方在公务员招考中有对“大小三阳”限制的规定,而在医学已经对携带者的传染性作出定论的情况下,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选择职工时有什么担心的必要呢?公务员招考是一面镜子——如果连国家机关都觉得携带者存在问题,那其他用人单位更有了拒绝的理由。
健康是每个人的希求,这1.2亿人也不例外。携带乙肝病毒已经很不幸,他们的肝癌发病率高于健康人群,在自身健康方面要投入更多的财力和精力。他们在承受这一切的同时,还要承受社会的歧视与不公正待遇,这是他们个人的不幸,也是社会的悲哀。歧视与不公正待遇只能导致携带病毒者对病情的隐瞒,这更容易对社会造成危害。我国的传染病防治法并未将乙肝病毒携带者纳入其中,他们有自由行动、工作、学习、生活的权利。应该说,保护全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合法权益的时机已经成熟。今年,国家正式将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各行政企事业单位也在积极为员工注射乙肝疫苗,我国在2050年基本消灭乙肝成为可能。
给予携带者关爱,保障他们的权利,不仅体现公民对医学科学的尊重,更体现了社会的温暖。1.2亿不是个小数字,这样的群体就在我们身边,只有全社会都来关注他们的生存状况,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谈“阳”色变的现状,让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够享有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华网社会杂谈 (200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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