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有关广州招考公务员的新闻,而且还在媒体上公开规定不管是乙肝患者(大三阳)还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小三阳)都不能报考。原因是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是为国家机关选拔人才,而不是为社会解决就业问题。这对于本来就生活在痛苦之中的乙肝人员来说,又是一次多么沉重而又公开的打击和歧视。
看完这则新闻,我第一时间的感觉是我们乙肝人员连狗都不如。令我有这种感觉的原因是:在西欧一些国家里的狗和其它宠物,它们享有跟人一样的权利和待遇。而在我国呢?我们乙肝人员的最基本权利(劳动权利)都受到侵害。什么公务员不是唯一出路啦;什么乙肝人员会给其他同事带来恐惧啦;直至现在的不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而是为了选拔优秀人才啦等等让人听腻且不负责任的借口。我倒想要问一下因此而流失的优秀人才到底有多少?我更要问我们乙肝人员是不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有没有管理国家的权利?这种的《规定》是否有我们乙肝人员参与制定,它是否只是代表“健康人”(没携带乙肝病毒者)的利益,而完全抹杀了我们乙肝人员的正当利益(因为有关专家如:国家政协委员肝病专家周超凡教授、广东南方医院传染科主任侯金林教授、北京解放军302医院的刘士敬博士等权威人士都公开说:“乙肝病毒不会通过日常生活传染,传染乙肝病毒的主要途径只有1、母源垂直传播2、血液传播3、性接触,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可以像正常人那样参加工作、学习和生活的” 2000年9月,在西安召开的第10次全国病毒性肝炎及肝病学术会议上,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修订了《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该方案指出,对这类携带者不应按现症肝炎病人处理,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但要加强随访)。该人事局表示:国家机关不是为了解决就业问题,而是为了招收优秀人才。我不得不又要问:“有哪个企业、工厂是为了解决就业而建立的?是否没有携带乙肝病毒的健康人就代表优秀?而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不是优秀人才呢?”美国单车运动员岩士唐是一位癌症患者,但他又是世界一流的单车运动员啊。我们都说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比外国的资本主义制度好,但我们乙肝人员却受到外国乙肝人员不会受到的歧视和排斥。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三个代表”其中的一个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我国1亿3000万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利益呢?
我国的政府机关以招优秀而不是解决就业为由不招收乙肝人员担任公务员,难道其它的企事业单位、工厂、个体户就不能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乙肝人员吗?那么我们这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何去何从?既然我们的劳动权利形同虚设,那么我们又为何让十几万一出世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无辜婴儿降临前途一片黑暗的世上呢?难道只为了让人们享有并实现生育权吗?
什么才是真正的优秀?
什么样才不是对乙肝人员的歧视?
乙肝人员(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处境怎样?
我们健康人群在维护自己正当权利的同时是否否定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应有的正当权利?
我相信在我们每一个人心里都有了一个既客观又明白的答案。只是因为利益关系,有些人被迫说出来,而有些人被迫不能说出来罢了。
乙肝人员啊!纵使你们才华横溢且有报国之心,可惜命运却要你们屈死于社会的歧视和误解。这是多么的可怜、可悲啊!
但我相信真理绝对是在被歧视和被排斥者的一边!
(引用文章仅代表其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