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卫生部致乙肝病原携带者及关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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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群众权益 保障群众健康
近期,一些群众致信国务院领导同志,反映乙肝病原携带者在就业等方面遇到的一些问题,希望国家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切实维护他们的权益。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指示,要求有关部门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抓紧做好。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乙肝防治工作。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将乙肝列为重点防治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卫生部门正积极开展防治和相关研究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传播,降低发病率,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党和政府也十分关心乙肝病人,重视保障乙肝病原携带者的正当权益。最近,人事部、卫生部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研究起草了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包括乙肝病原携带者的录用规定,已在网上公布,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我们热切希望广大群众,特别是乙肝病原携带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将研究招工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4-8-10 10:20:31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卫生部网站http://www.moh.gov.cn/public/open.aspx?n_id=8431 p;seq=
发布时间:2004-8-10 10:20:31
衛生部 部长 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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