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姚忆江 □吴娟
“药罐子”家庭
陈正先夫妇赴死显得非常坚决。丈夫留下了遗书:“……我和元香永不分离,以江水为家……”然后,两人用皮带捆在一起,再加一道绳子,拥抱着跳进长江。
事发2007年2月22日——正月初五。这已经是8个月内,媒体报道的第二起农民工夫妇因没钱治病而跳江的悲剧。生前,陈正先住在湖北荆州第三医院内科病房。根据医疗费用单显示,陈正先住院时预存的2000元,离开时只剩几十元。
死者是在大年初三住院的。据其姐夫江书义说,当时陈正先脸色蜡黄,似乎随时都会倒下去。初五上午,检查结果显示:至少3种病侵蚀着这个农民工的肌体——乙肝、血吸虫病、肾结石。其中,乙肝转胺酶超标40多倍。“你的病很麻烦,必须要多花点钱,慢慢治。”一位医生对他们说。
38岁的陈正先,是湖北公安县埠河镇万众村村民。他在20岁时就被乙肝缠身,但因贫困从未系统治疗。他的妻子姚云香,不得不承担起所有活计。但这个现年34岁的女人也有坐骨神经痛的毛病,一发作就无法下床。
而在2005年9月,他们的儿子陈泽彪又大病一场——乙肝引起了肾病综合征,让这个可怜的孩子不停尿血。他在荆州第二医院住了19天,靠用激素来排除肾脏上的病毒,共花费12000多元——相当于这个家庭8年的收入。那段时间,身体虚弱的陈正先包下了家里所有活计,姚元香则在医院照顾儿子。为省钱,她恳求医院允许她带小煤炉做饭。
“儿子生病欠债没还,是真正压在他心里的石头。”江书义说。那张写在门诊病历的遗书证实了这一点:“……陈泽彪的病,何去何从……”
他们曾参加“农村合作医疗”
事实上,这个家庭曾经被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畴。
2003年,作为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12个试点县之一,公安县大力号召农民参加合作医疗保险。万众村当时有四成农民参加,陈正先一家就在其中。
这种合作医疗规定,每年每人要交15元钱,中央和地方补贴40元。但参与者大都认为,报销的条件过于苛刻,只能报挂号费和检查费的30%,药费需要自理。“卫生院的药费要比药店贵,而且挂号费和检查费报销比较麻烦。”一些村民反映。江书义称,陈正先曾告诉他:儿子陈泽彪的病共花了12000多元,合作医疗仅报销了863元。
陈泽彪经常听到父亲叹息:“家里没有钱。”
虽然陈正先从2003年到2006年一直参加合作医疗,但在公安县农村合作医疗的网络中心,本报记者查不到对他本人的任何补偿记录。
陈正先的姐姐说,“小病不去看,大病没钱看,看不起病就硬扛着。实在病得厉害了,陈正先就在药店拿点药,或直接到卫生院挂吊瓶。”
“农民自付的钱,依然是个沉重的负担。”公安县埠河镇卫生院一位副院长说。对于一个农民家庭,这等于“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
有关专家介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鼓励农民从小病开始治,并且鼓励在基层医疗机构看病。这样做,一是为不浪费资源,二是大病国家也负担不起。所以越去大医院,报销的标准越低。
“而这正是中国医疗保障最根本的问题。”湖北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冯桂林认为,“医疗改革没能和社会发展同步,医疗基金没法跟飞涨的药价相比。”
一方面由于不再信任保险;另一方面,全家3口人每年45元的花费,对这个贫困户也成为一种负担,2007年,陈正先没有再参加合作医疗。
特困帮助的遗漏者
对陈家夫妇的自尽,万众村村支书李全洪感到很懊悔。“我们干部有责任,没能及时了解陈正先的情况。”他说,“ 如果他是特困户,国家民政每人每月会发10元补贴,还可以资助他们参加合作医疗保险。”村里也会给特困户一些照顾—— 比如逢年过节,富裕的养殖户会送上几只鸡、鸭慰问。
“我不想欠公家的。”一向老实而低调的陈正先,曾对邻居刘文才说。在2000多人的公安县埠河镇万众村,只有 4家被定为特困户——他们的收入比陈家更少。村主任苏孝廉说,“陈正先家一年收入大约2000元,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特困标准。但他家的钱,大多都付了医药费。”
有调查指出,农村绝对贫困群体的成因主要有5种,排在第一位的就是疾病。
“目前,农村特困户救助还在起步阶段,标准低了一点,范围也小了一点。”荆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晓峰说,“荆州市农业人口400万,受到救助的人口有12万,不到2.8%。”
“像陈正先这样的家庭,穷困、疾病,毫无抗风险的能力。对他们,社会应该多一些救助体系。”武汉大学社会学教授周运清说,“本届政府把‘民生’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应该有决心、有能力募集这种基金。”
孤儿陈泽彪的后路
陈正先夫妇的尸体是在3月10日被发现的。由于打捞尸体花费了数千元,陈家再也凑不齐安葬死者的费用。万众村村民得知后,自发捐款12000元。除去寻找遗体和安葬的花费,剩余的钱都给陈泽彪存了下来。当地民政部门也免去了陈泽彪的学费,并为他申请抚养措施。
“孩子的乙肝要看好,他才12岁。不能让他父母的悲剧重演。”村里的人感慨说。
目前,陈泽彪跟着大伯生活。但大伯和大伯母出门打工了,把3个孩子留给了73岁的奶奶照顾。
“这样的孩子应纳入农村孤儿救助。”荆州市民政局副局长张晓峰说。
而对于陈正先在荆州住院时的医疗费问题,3天内,这位病人共花费近2000元。荆州第三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叶洪平解释说,住院初期的费用的确要高一些,是因为涉及到患者的各项检查。一旦检查完毕,单纯的药物治疗花费并不多。
但在核对清单时,记者对“建立健康档案费”和“疾病健康教育费”产生了疑问。
“这属于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项目,医院是不应该收取的。”荆州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科长付卫华说。市三医院审计物价科一位工作人员也承认,这两项是不该收的项目。
因病人从医院出走自杀以及部分医疗费不明,家属和医院发生了纠纷。最后,医院以“从人道主义出发”,免去了死者2000多元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