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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企业查乙肝侵犯隐私赔1万

更新时间:2011-12-11 21:26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5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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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时间网讯 杨松(化名)在入职体检中查出乙肝“大三阳”,被东莞沙田丽海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海纺织”)拒绝录用。2011年9月,杨松以侵犯乙肝携带者隐私权为由将医院、企业告上法庭,目前,该案有了新进展。昨日,杨松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调解书:丽海纺织自愿支付杨松精神抚慰金1万元,杨松提出的书面赔礼道歉要求,遭到该公司的拒绝。

  员工将医院企业告上法庭

  杨松今年21岁,广西人,今年5月,他到丽海纺织应聘,一路顺利,在虎门中医院体检的结果出来后,他却“栽”了。5月9日,杨松在入职体检中查出乙肝“大三阳”,被丽海纺织以多种理由拒绝录用。

  “我一直满怀期待前来应聘,希望能进入这家企业,但一切都成为泡影。”杨松说,丽海纺织是一家港资企业,在纺织行业中口碑很好,没想到却做出如此行为,这让他百思不解。

  杨松开始为自己维权,他通过多方咨询,分别将丽海纺织和体检医院告上法庭。杨松告诉记者,丽海纺织要求其在入职时检查乙肝五项并索取该体检信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个人隐私权;同时,丽海纺织因其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拒绝录用,是明显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行为,严重侵犯其平等就业权,要求丽海纺织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5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是广东首例因侵犯乙肝携带者隐私而将医院、企业同时告上法庭的案件。9月26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获赔1万元精神抚慰金

  11月23日,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介入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昨日,杨松收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的调解书:丽海纺织一次性支付1万元以完全并最终解决本案全部诉求。

  对这个处理结果,杨松本人表示基本满意。“作为一名乙肝携带者,承受了巨大的压力,每一次找工作、体检,几乎都彻夜难眠。”杨松说,在这个案子中重要的并不是赔偿金,而是丽海纺织认识到并承认自己的错误。同时也希望企业能够遵纪守法,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尤其是国企、名企更应该为社会做出表率,平等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传播正确的价值观和理念。

  ■律师说法

  赔礼道歉是最好的慰藉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庞琨律师认为,虽然杨松得到了1万元的精神抚慰金,但企业拒绝书面赔礼道歉,结果“差强人意”。虽然丽海纺织已经认识到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但因担心影响到企业声誉,拒绝做出书面道歉。事实上,赔礼道歉也是对当事人最好的精神抚慰。

  ■案件回放

  2011年5月9日

  杨松在入职体检中查出乙肝“大三阳”,被丽海纺织以多种理由拒绝录用。

  5月12日

  杨松向东莞市卫生局和市人力资源局递交了举报信,要求依法处理丽海纺织强查乙肝体检一事,并提供了证据。

  6月15日

  杨松收到东莞市卫生局的答复,确认了虎门中医院对丽海纺织的员工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并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个人隐私。

  9月1日

  杨松收到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对举报丽海纺织强查乙肝案件的查处情况告知书。告知书中确认丽海纺织在招用人员时,存在违法将乙肝病毒血清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行为,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对丽海纺织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

  9月21日

  杨松以“侵犯个人隐私”为由将提供体检的虎门中医院告上法庭。目前,正等待法院的判决中。

  9月26日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以人格侵权受理杨松诉丽海纺织一案,11月23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记者 王松平

Tags: 赔偿  隐私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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