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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例乙肝歧视案主角考进法院

更新时间:2008-12-08 11:1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8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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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我正式到瑞安市人民法院上班了!7年漫漫考试长路终于结束了!”5年前,因患大三阳被排斥在事业单位队伍之外的温州瑞安青年陈舜元用法律将瑞安人事局一纸告上法庭。虽然二审最终驳回其上诉,但这位“浙江省首例乙肝歧视案”主角却被大家记住了。

  现在,那个当年用法律表示抗议的青年已经28岁。从败诉至今,他一直没有放弃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梦想,而他一直向往的公职大门也终于向他打开。日前,陈舜元已通过了瑞安市人民法院的体检和面试,成了法院的一名速录员。

  新闻回放

  笔试第一却因大三阳被拒

  2003年11月,陈舜元参加了瑞安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笔试第一名,但因在体检中查出是大三阳,被瑞安市人事局拒绝录用。陈舜元一纸诉状将人事局告上法庭,成为全国第二位用法律手段反乙肝歧视的斗士。(见2004年1月30日《现代金报》)

  梦圆

  多年来盯牢法院考

  考上驳回他诉讼的法院

  陈舜元介绍,从2001年大学毕业第一次考公务员到今年8月投考瑞安市人民法院,7年来,他共参加了4次事业单位考试,三次报的是法院。

  “前面两次是因为面试不过,但2003年那次考试却卡在体检这关上,对我打击的确挺大。”陈舜元介绍,“提起诉讼,法院又不予受理,就更加郁闷了,所以那段时间我完全放弃了自己。每天喝酒,生活不规律,后来冷静下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并坚定了信念。”

  今年8月,陈舜元再次报考当地法律相关事业单位。在最近一次当地举行的事业单位考试中,他终于为自己成功争得了一张法律界的入场券。今天,陈舜元将正式就职。巧的是,录取他的就是当年认定该案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而未予受理的瑞安市人民法院。记者从瑞安市人事局政治科了解到,陈舜元已正式被该法院的速录员岗位录用。“我们今年招7个人,陈舜元很幸运,以微弱的优势成功跻身入榜。”

  此外,当年被陈舜元一纸告上法院的瑞安人事局也对此表示了肯定。“陈舜元的事情我们是知情的,现在的情况和5年前已经不同了。一来是国家对公务员、事业编制的录用标准有了放宽,另外陈舜元本人的身体也康复了,他能通过全面考核也在情理之中,丝毫不会受到所谓的‘状告事件’影响。”

  释疑

  报考公职单位

  乙肝携带者排除肝炎可录取

  陈舜元因为乙肝走了多年的征考路。那么,浙江其他地区参考公务员、事业单位有没有具体的录用条件呢?

  据了解,而对于体检要求一条,尤其是对于“乙肝”等关键性字眼,乙肝病原携带者,只要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均为合格。(参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记者 羊召南

Tags: 乙肝歧视  浙江  法院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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