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记者覃燕燕
今年6月,25岁的阿刚到南宁一家公司应聘做手机维修员。一轮面试后,阿刚接到了录用电话。就在阿刚兴高采烈地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突然闪出一个“晴天霹雳”——体检报告显示,阿刚患有“大三阳”,但肝功能正常,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看到阿刚的体检报告后,这家公司人事部的工作人员当即拒绝给他办入职手续,提出叫阿刚再去复检,称“复检后再说”。
阿刚感觉,在这件事情上,自己受到了歧视。之后,他没有复检,而是以公司侵犯了自己的平等就业权为由,将这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失抚慰金5万元,并书面道歉。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一份体检报告坏了事
今年6月6日,经过面试后,阿刚接到一家公司的录用电话通知。电话中,一名工作人员通知他,请于6月10日携带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体检报告(要包括乙肝两对半、肝功能、心电图、胸透四个内容)等材料,到公司办入职手续。
6月10日,阿刚才拿到了体检报告。因时间太晚,他没有及时去公司办手续。6月11日,阿刚给公司方面打电话,询问是否还可以去办手续。在得到对方同意的回复后,11日上午10时许,阿刚带着材料到了公司,并说明了来意。公司人事部的工作人员按程序查看阿刚的材料。
当人事部工作人员看阿刚的体检检测报告单时,发现:阿刚体检中的“两对半”为阳性。工作人员提出,因为阿刚的这项体检有问题,不能给他办手续。“我以前都没有的啊!”阿刚看着报告,自己也很疑惑,忙着向对方解释。人事部工作人员称,请阿刚去复检再说。
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为何还要复检?难道复检结果就不一样了吗?明摆着是拒绝聘用我!”回到家里,阿刚越想越气。之后,阿刚上网查询了很多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报道后得知,自己肝功能正常,只是病毒携带者。用人单位没有理由拒绝聘用。阿刚还进入了一个有关乙肝病方面的网站论坛,将自己的经历在网上发表出来。
之后,广西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的有关负责人看到了阿刚的文章。国内一家反歧视机构也关注了此事。这两个单位的负责人表示,要免费帮阿刚打这起官司。
近日,这起案子在西乡塘法院开庭。阿刚的代理人在法庭上提出,公司以阿刚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为由不予聘用,侵犯了阿刚的平等就业权。请法院判令公司赔偿给阿刚5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并公开道歉。
激辩到底是谁的过错
“我们从来就没有说过拒绝聘用他。只是叫他去复查。因为在办手续时,他老是说自己‘没有病’,而报告上却明确显示他是‘大三阳’,我们对他的诚信度表示怀疑,因此叫他去复检。此后,他却一直没跟公司联系,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签。”在法庭上,公司的代理人认为,阿刚才是这个事件的过错方。而公司的规章制度里,从来就没写过“不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
“公司叫阿刚去复查,明显是在拒绝阿刚。难道过几天后去复查,结果就会不一样吗?阿刚当时说,自己以前没有这个病,那是因为他之前就没有体检,自己本身并不知情。阿刚的诚信是没有问题的。”阿刚的代理人表示。
开庭之前,阿刚还向法院提交了一组包括录音和录像在内的证据,想证明公司的人事部工作人员已经当即表示“乙肝两对半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公司方面则质疑证据被剪切过。
隐私暴露不愿再签约
法庭陈述后,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公司方面表示,如果阿刚愿意,公司还是愿意与其签定劳动合同,聘用他为公司职工。可是,阿刚这边却不乐意了。阿刚委托他的代理人表示,因为出了这件事情,自己的隐私已经被暴露,他是不会再去该公司工作了。至于精神赔偿金方面,自己的底线是3万元,不会再让步。
对于阿刚开出的3万元的赔偿金,公司方面不接受。庭上调解没有成功。审判长宣布,此案择日再判。
阿刚的代理人称,此案是南宁市第一起乙肝就业反歧视案件,是公益的。律师费、立案费都由北京益仁平中心和广西少数民族发展促进会“埋单”。(注:因为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名字为化名。)
编辑: 韩倩 作者: 覃燕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