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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阳考第一未录取:雅安女状告人事局立案

更新时间:2007-04-25 22:09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2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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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未录取 雅女状告“乙肝歧视”终立案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考试第一名却因小三阳未被录取雅安一女子状告雅安人事局“乙肝歧视”案几经周折近日被受理

  本报记者 周滔 夏佳

  本报在全国率先报道的安徽青年张先著状告芜湖市人事局“乙肝歧视”一案曾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近日,张先著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报料:全国《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手册》)虽已正式实施,但雅安女子艾红(化名)又遭遇一起与他类似的案例。日前,经艾红与其代理人的多日奔波,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于指定雅安雨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她状告雅安市人事局歧视乙肝病原携带者的行政诉讼。

  查出小三阳:总成绩第一名未被录取

  据艾红称,2006年11月,她参加雅安市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报考市紧急救援中心会计岗位。经过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的她随后进入雅安市人事局规定的体检程序。

  2007年1月12日,雅安市人事局组织艾红在其指定的雅安市人民医院参加体检,本次体检未下结论。“18日晚上,用人单位通知我,说我是小三阳,通知我去复检。”艾红说。

  1月19日艾红自己去雅安市人民医院查了“两对半”和肝功能,结果是“肝功能正常,乙肝小三阳”,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1月22日艾红应人事局的要求到雅安市人民医院进行复检。1月24日,人事局口头通知她体检不合格。

  艾红对人事局的回复不满意,辗转找到当初代理张先著案件的四川大学法学院周伟教授,并通过“鉴康网”联系到张先著,还委托了周伟的学生程杨梅代理该案。

  不服未录取:几经周折近日终立案

  2月26日,艾红去雅安市雨城区法院提起对雅安市人事局的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雅安市人事局发出且由其委托单位——雅安市人民医院作出的《专家组对体检情况鉴定结果的通知》中“被告体检不合格”的内容无效;判定被告确认原告体检合格,并进入2006年雅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正常考核程序等。

  “由于人事局只是口头通知而没有给我下‘不予录用’的书面通知,我没有证据证明人事局实际上已经决定不录用我,法院因此不受理。”艾红说,3月8日,雨城区法院通知她补充证据。但人事局负责人不出具任何材料。当日,雨城区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驳回她的起诉。

  3月28日,艾红去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行政上诉状。4月16日,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行政裁定书》,撤销雨城区人民法院的行政裁定书,指定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此案。

  雅安人事局:“不予录用”是合理的

  昨日记者电话联系上雅安市人事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李某。他认为,人事局是否录用,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考核成绩,二是被委托医院的体检结果。既然医院审定结果为“不合格”,所以人事局作出“不予录用”的决定是合理的。雅安市人事局流动调配科的杨科长认为艾红报考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用《手册》来约束。对于法院受理艾红诉讼一事,两名工作人员均称“还不知道”。

  代理人观点:地方人事局“不守规矩”

  艾红的代理人程杨梅是四川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研二学生。程杨梅说,今年2月,国家《手册》出台后,四川仍然出现了艾红案件。可见,地方人事局没有依照国家人事部的文件来办事。我国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为了更好地维护这些人的权益,会努力将类似的官司进行到底。

  医生谈常识:一般接触不会传染乙肝

  成都传染病医院一位医生认为:乙肝传染的途径主要有血液、医源性传播、性传播,日常工作或生活接触,一般不会传染乙肝病毒。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不应受到歧视。

  连线张先著:希望“乙肝歧视”早日消除

  对于艾红一案,张先著说:“虽然新的公务员体检标准及传染病防治法已经颁布实施,但是目前大部分社会公众对乙肝的认识还很不了解。许多乙肝病原携带者因为受到歧视而找不到工作,希望这种无知的歧视能够早日消除。”

  ○新闻链接

  A:张先著:“中国乙肝维权第一人”

  安徽芜湖青年张先著于2003年参加芜湖市公务员招考,当时因为体检出是“乙肝小三阳”而被确定为不合格。随后他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并获得胜诉,从而成为“中国乙肝维权第一人”,并当选为2004年“中国十大法制人物”。遗憾的是,张先著虽然打赢了官司却并未获得公务员的职位。日前,张先著在“鉴康网”专职从事乙肝科普网络宣传以及对乙肝人群的心理辅导工作。

  B:两文件:公务员录用体检有标准

  2005年,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实施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其中第七条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2007年,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基础上,组织力量编写“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2007年2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正式出台,也在第七条中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来源:编辑: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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