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我要工作
提交日期 2005-11-18 9:10:59
内容 我是乙肝病毒携带着,这个本来没有什么,不幸的是我是苏州人。在苏州就因为这个我老是通过了面试也被人家拒绝。大学白读,一大堆职称证书也是废纸。你们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我的宪法赋予的劳动的权利和义务都被人(我也说不清是谁,反正政府脱不了干系)剥夺了,我大学毕业都5年多了,请问贵部门在如此长的时间中为我们这些乙肝病毒携带者人群做了哪些劳动和这会保障工作?!生活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而且是在经济发达的苏州,请让我们感受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政府的关爱,若我找不到工作,再高的GDp也不能使我的生活水平是小康。
受理单位 劳动和社保局
回复日期 2005-11-18 13:42:19
回复人 劳动和社保局
回复意见 卡卡:你好!除饮食服务行业等特殊工种外,乙肝病毒携带着在就业在与普遍人员一样平等的,不得岐视。但问题是目前法律赋予了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单位用什么样的人其他部门无权干涉。为此,建议你向卫生部门反映,医院机构除了饮食服务行业等特殊工种外,其他单位招用人员不得进行乙肝病毒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