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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民维权行动中媒体的突破和意义

更新时间:2005-03-26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5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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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子论文:新公民维权行动中媒体的突破和意义郑大新闻与传播学院2003级新闻学研究生 杨建宇

  [内容摘要]

  在中国迈向现代化的转型期间,由于改革和发展引发的利益调整,使不同的利益主体渴望表达自己的要求和主张,作为信息主干线的媒体无异受到更多的期待,也由于本身的特性面对更多的挑战。然而,以2003年为起点,近两年声音渐强的新时期公民维权浪潮,却由于一些媒体整体上的相当成功的报道受到包括执政党、政府、公共领域知识分子以及民间的较高评价。媒体成绩的取得与中国当下政治文明不断进步,公民民主意识不断觉醒,媒体新闻理念不断更新密切相关。表明执政党对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认识深入,媒体现实生存环境优化。同时也从根本上回答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闻实践中必须面对的两个基本问题,即能否处理好正面报道为主与实施舆论监督,把握正确的舆论方向与坚持受众至上之关系。

  [关键词]新公民维权行动 媒体成功 启示

  从2003年,这一极富标志性的一年开始,在中国,一波公民维护个人权利的浪潮开始借助媒体涌入人们眼帘。包括法律专家和新闻工作者在内的诸多领域知识分子将其称为“新公民维权行动”。其间,媒体参与之热情,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新闻事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作用得以显现。结合发展变化的中国,认真分析这一现象,对于我们进一步明确我国社会主义新闻事业特点,深入认识媒体与所处环境特别是政治环境的关系,充分发挥媒体在转型中国迈向现代中国的积极作用,争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办好媒体,具有诸多启示意义。

  一、“新公民维权行动”概念之由来

  2003年,张先著、周伟因政府“乙肝歧视”提出行政诉讼;四川自贡3万农民因土地被违规征用而走上民告官的“马拉松”;在与开发商谈不拢,住房可能被强拆的情况下,杭州市民刘进成联合百余人上书全国人大,请求对该市拆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因母亲超期羁押被活活饿死家中的三岁女孩李思怡也深深震撼了人们的心灵,纷纷严求严惩冷漠的责任人。2004年,走过近20年的中国彩票业以从未受过的关注程度引起全国上下的诸多争议,是刘亮,一位西安小伙对自身权利本能的维护将中国彩票业不公开的操作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安微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也是同年的媒体焦点,导火索同样来自事件的直接受害者,一位患病婴儿父亲不屈不挠的举报……

  通观近年来各大报纸、期刊、广播、电视和网站,公民与权利等词汇不断出现,以致生出所谓的“新公民维权行动”字眼。成都大学法学讲师,从事宪政研究和公共政策评论的王怡说,这些民间维权与整体的社会政治诉求无关,而与在市场化进程中得到滋长但尚未得到充分保障的各种个人权益相关。这些以公民权利为诉求的维权活动,都主张遵循法治化的渠道,同时也在利用和拓展着法治化的空间。《新闻周刊》评论员秋风认为,近代以来中国历史上,已经出现过一波又一波的维护个人权利的努力。之所以将其命名为新公民维权行动,原因在于以下几点:首先,这是自发的,个案性的,而且具有平民性质。近代以来的历史上,中国人争取权利的努力,大部分以知识分子为主体进行,因而,具有某种强烈的意识形态性质,而知识分子的职业性质决定了他们的诉求整全的,也就是说,要求对政治、法律制度进行比较彻底的变革。与此不同,新公民维权行动中的主角,都是自己最基本的权利遭到侵害的最普通的民众。他们是作为当事人提出诉求的,他们不是观念性人物,因而在新民权行动中,没有意识形态的宏大话语。这些当事人提出的诉求也很“卑微 ”:在法律框架内解决自己的冤屈。众多维权事件中,当事人认为遭到损害、侵犯和践踏的,乃是已被现行法律明文规定授予公民的权利,在相关方面的努力下,问题也大多进入了司法程序和其它合法的程序,通过体制内的博弈,获得了一定程度的解决。

  二、媒体的突出表现

  在这场新公民维权行动中,在公民与权利这一与政治有着千丝万缕联系,而以前又少有媒体独立思想的敏感领域,媒体毫不掩饰自己的关注和参与的热情。一向以“记录时代进程”为己任的《南方周未》在2004新年特刊中,以编辑部文章坦诚地表达了这种心声:2003年的奋力与求索,在这路途中为中国大写了两个关键的名词:公民与权利。他们原本相辅相成。这也正是我们不休不止关注与祝福的梦想。今天的中国,“政治文明”与“全球规则” 成为新时代的关键词,那我们也毫不讳言对政治的兴趣,因为这关乎众人之事的政治,关乎国家的进步,关乎民生的改善,关乎民族之复兴;我们关注政治的方式,一如媒体的天职,忠实地记录,公开地陈述,理性地评说。《南方周末》这篇名为《这梦想不休不止》 的文章实际上道出了大多数媒体对新公民维权行动中自身角色的理解和期待。自豪地以“为了公共利益”为广告词的《南风窗》,以“影响有影响力的人”为办刊理想的《新民周刊》,以全球第一华文门户网站自誉的新浪网无不予以高度关注,倾以全副热情。 中新社旗下的《新闻周刊》在2003年终特稿封面直接冠以“2003年新民权行动”字样,内文不仅对产生影响的公民维权个案进行简要回顾,而且分别刊发专家学者评论,分析事件背后的意义,为新闻当事人和主政者献言献策。在2004年,中央电视台更是以《新闻调查 》对西安彩票风波和《经济半小时》对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独家深入报道而彰显权威媒体的大家风范。总体而言,在新公民维权行动报道中,一些媒体的突出表现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正确分析媒体特性及媒体所处现实环境,恰当处理与政治的关系,将积极报道与正确引导结合起来,对新闻事件的处理,分寸把握得较好。

  公民维权多是出于合法权利受到损害,侵权者多为公权力的不当使用。作为公权力的主要执行者政府机关和公务人员难免成为诟病的对象。媒体作为现代社会的信息主干道,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对公权的监督和制约力量,而且本身也是一种独特权力。媒体对政治和公民生活的不当介入亦有可能造成政治生活失序和公民权利受损。对公民维权活动的报道,量和度的把握至关重要。在维权人矛头直指部分政府机关和相关责任人的新公民维 权行动中,大多数媒体意识到了新时期媒体特性和转型中国政治文明不断提高的特点,既不畏首畏脚,大胆介入,又以建设性的姿态力促事件的正常解决,将媒体由“守望者”“监督者”角色转而变成“新生活的倡导者和建设者”。

  (二)巧妙利用同受众的互动,凝聚精英阶层智慧和力量,促进此类问题的制度性解决, 体现了对社会的调节功能和设计作用。

  在众多的维权报道中,引发最大社会共鸣的报道之一当为孙志刚之死。2003年4月25日《 南方都市报》对该事件首先予以报道,其他媒体随后跟进,各大网站也开设了专题讨论, 迅即引起举国关注。先有三博士上书要求进行违宪审查,后有众多知名分子群起倡议,废止这一不人道的收容遣送制度。同年8月1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废止,各地纷纷制订更加人道的暂无落脚及无家可归人员管理办法,使这一弱势群体受到更多的人道关怀,使社会进步的温暖阳光得以普照以往黑暗寒冷一个边角。

  在新公民维权行动中,我们看到了当事人与媒体的互动,媒体与公共知识分子的互动,媒体与执政党和政府的互动。而这些互动,还促成了政府与民间的互动。这些复杂的、交叉的互动关系,体现了新时期中国的政治生态,表明媒体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中可有作为。媒体因敢为弱势群体鼓与呼而被受众被为正义的化身,媒体因迅速广泛发映民意而愈加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重视。媒体审时度势,正确运用,形成一股强大的进步力量,对社会主义中国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推动作用。

  (三)受众至上思想,为媒体赢得了声誉和经济的丰厚回报

  媒体对新公民维权行动的报道,之所以能够牵动国人神经,激起国人参与热情,根本原因在于,在这看似与大家并不相关的事件背后隐藏着与大众的密切相关性。这是社会不断进步 ,公民民主意识不断觉醒的必然结果:对一个人的不公平便是对所有热爱公平的人的危胁 。一些媒体对此类事件报导的成功处理,大多透出当前中国不同利益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具有鲜明的现实性和倾向性。关注群众关心的事件,代表群众的利益直言,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评说。受众至上的思想,使媒体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南方周末》等纸质媒体因对新民权行动的积极介入再次提升了在读者中的形象,一时洛阳纸贵 ;新浪网等门户网站因对孙志刚、李思怡等事件出色的讨论组织,一改人们对网络作为新型传媒的偏见。央视《新闻调查》记者张鸿勋和《经济半小时》记者周人杰等因西安彩票风波、阜阳劣质奶粉事件报道一举成名,声誉渐起。

  三、新公民维权行动中,媒体成就所透示出的积极意义

  新公民维权行动中媒体力量得以显现,媒体对社会的建设性作用得以发挥,但媒体成绩的取得决非偶然,而是国人观念进步,媒体发展变化和政治文明进步的共同结果。认清这一形势,加深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事业规律的把握,对于我们今后扬长避短,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媒体的自觉性大有帮助。

  (一)新公民维权行动中媒体的成绩表明,时代在变,中国在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需要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已成为执政党和政府的共识,媒体生存环境特别是政治环境明显优化。

  近代意义上的报纸其最初目的在于传递船舶行期、商品价格等信息,但由于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影响大的特点被新兴资产阶级政治家和思想家所运用和掌握,成为推翻封建专制,建立资本主义民主的一件利器。及至无产者斗士重新拾起,用来反对资产阶级,建设社会主义,报纸与政治互动程度之深让人始料不及。报纸既被执政者和革命者当神一样敬着,也被当鬼一样防着。人类进入信息社会以后,媒体种类翻新,功能不断升级,媒体宿命的批判性和既得利益者的宣控性有时便显得难以从根本上调合。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处于对所代表阶级利益的本能维护,长期以来一直对媒体实行严格的管理体制,在使媒体姓党的同时,还要求媒体传播内容必须具有党性。这为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捍卫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政治利益提供了一种保障。但凡事有利有弊,客观地讲,过于严格的管理体制,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一些媒体和媒体工作者,缺乏独立思想之能力和自由人格之精神,无法凝聚国人全部智慧,造成公共知识分子和民间对政治缺乏应有的建设作用。随着共产党执政理念的不断进步和执政能力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被确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党和政府运用和管理媒体的政策出现了明显转变。党和政府在要求媒体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之外,比以往更加尊重新闻事业的规律。李长春同志在2003年全国新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可以看作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我国新闻事业的总体指导思想。讲话不仅强调广大新闻工作者牢固树立无产阶级新闻观,还要求媒体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增强宣传效果,获得群众满意。之后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规定》等重要党内文件都明确指出,接受舆论监督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措施。党和政府不忌讳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建设性评说,期待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的积极参与,无疑为媒体在社会政治生活领域的报道提供了较为宽广的舞台。

  (二)新公民维权行中媒体的成绩表明,党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并不排斥重视和改进批评报道,加强舆论监督工作。

  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是执政党的一贯方针,但是不是等于反对批评报道?这个问题虽然不新,但却是个常谈常新的问题。接受批评,包括新闻批评是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执政党克服消极思想侵袭,保持健康肌体的有力武器, 是有信心,有力量的表现。从目前批评报道的实际情况看,既有媒体不大善于批评的问题,也有被批评者包括一些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不习惯不适应批评的问题。有的被批评者要么以所谓的“讲稳定”大帽子压人,要么以党和政府自居,以所谓顾大局看主流限制媒体行使正当的新闻自由权。但这些正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重点反对的现象,理应成为媒体监督的重点,决不能自束手脚,在歪风邪气面前无所作为。 两年来,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媒体都更加有力地介入了吏治腐败和司法腐败等现象的报道,对中国民主化、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弱势群体利益受损问题也予以高度关注。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批准,中国记协主办的一年一度的新闻界最高奖项——中国新闻奖也多授予刊播重大批评报道的媒体和新闻工作者, 从另一角度表明执政党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政策并不排斥舆论监督。

  当然,批评报道、舆论监督的成败和成效则取决于媒体自身的作为。对党和政府政策的正确理解,对有关法规的熟练掌握,对新闻事件的深入认识以及批评艺术的运用等均至关重要。

  (三)新公民维权行动中媒体的成绩表明,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受众为中心并无矛盾,媒体完全可以把坚持正确导向和受众至上有机地结合起来。

  抱怨占市场就难以把握正确导向的议论一向在新闻业界颇有市场。但有关媒体对新公维权行动的成功报道则有力地说明,在大力加强政治文明的新时期背景下,这已不能成为办不好媒体的理由。当前中国的新闻事业是党领导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无疑是中国媒体和新闻工作者首先要做到的,这也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高政治利益使然。但执政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和纪律约束,决不是要求新闻单位违背新闻规律,按行政的方式去工作。恰恰相反,一方面,执政党和政府要逐步提高自己的领导艺术,改善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并逐步建立法治化的管理体制,规范媒体与政治的关系,使媒体行为在尊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更加符合新闻规律,发挥更大的作用;另一方面,媒体和新闻从业者也应当积极研究宣传在不同的社会势态下导向的科学规律和多样方式,与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与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与人民意愿和受众兴趣统一起来,以便积极巧妙有效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总之,尚处发韧阶段的新时期公民维权行动必然因转型中国不断出现的利益调整而渐行渐强,不同的利益主体也欲日益唱响自己的要求和主张,新时期的中国媒体难免在受到更多期待和尊 重的同时,面临更多的压力和困挠,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挑战和机遇同时给了与时俱进的中国媒体,而开端之际一些媒体在新公民维权动中的成功经验无疑对中国媒体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主要参考资料:

  《新闻周刊》2003年终特稿

  《南方周末》2004新年特刊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中共中央宣传部新闻局编,中国工人出版社

(责任编辑:刘海梅)

Tags: 媒体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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