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卫生部、人事部就《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联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引人注目的是,这项标准对乙肝“大小三阳”携带者的限制出现松动迹象———
8月1日,传闻多时的统一的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终于“露脸”,并从即日起用一个月的时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名为《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下称《标准》)的文件最引人注目的是第七条,它正式规定即使你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或患过丙肝者,但只要转氨酶正常,即为合格。慢性乙肝经治疗肝功能正常达两年者也为合格。如果《标准》最终获得通过,意味着被许多省份挡在门外的“大小三阳”患者,只要肝功能正常,也将有可能和其他正常人一样进入公务员队伍。
1.2亿人心头沉重的包袱
《标准》第七条之所以引人关注的背景是,我国是一个乙肝大国,按照目前保守的估计,乙肝病毒携带者超过了1.2亿,也就是说平均每10个人当中就有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在这1.2亿病毒携带者当中,真正的乙肝病人只有2000多万,超过800万的病毒携带者一辈子都不会发病,一般日常生活当中的接触也不会造成传染。然而在我国,不但饮食等特殊行业禁止这些病毒携带者就业,大部分企事业单位也都不欢迎他们,甚至是国家公务员考试,虽然各地没有统一的标准,但大部分省市都明确规定不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
不仅如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活、学习等都受到极大的限制。在许多地方,孩子上幼儿园就要进行严格的乙肝五项(俗称“两对半”)检查,肝功能正常的病毒携带者被禁止入学。很多高校也在研究生入学体检中进行乙肝五项检查以排除乙肝病毒携带者。
这种做法近年来开始受到争议。2003年4月3日,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因体检出“小三阳”被拒公务员门外,激愤之下举刀刺向当地人事局工作人员,造成一死一重伤的惨剧。与一般杀人者引起公愤不同,周一超的过激行为还引起了不少人的同情,甚至一些学者联名上书吁请替他开罪。人们的同情最终没有改变法律的尊严,一年之后周一超被判死刑,但是这一悲剧的发生也空前地引发了人们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特殊而庞大的群体的关注。
同年11月10日,公务员考试名列第一,但同样因“小三阳”之名被安徽省芜湖市人事局“刷掉”的考生张先著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最终张先著获得“名义上的胜诉”:2004年4月2日,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芜湖市人事局在2003年安徽省国家公务员招录过程中作出取消原告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资格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依照法律规定,该行政行为应予撤销。但由于公务员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法庭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录用至相应职位等其他诉讼请求。一个多月后,二审法院驳回了芜湖市人事局的上诉请求。这一诉讼被媒体称为“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并在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反乙肝歧视之风。
“大小三阳”真那么可怕吗
小王是北京某著名大学的学生,他和同年级的一些同学在学校的体检中被查出“小三阳”,学校要求他们退学治疗。小王不得已找到了卫生部病毒性肝炎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卫生部传染病卫生技术标准委员会原副主任徐道振教授,请他治疗。徐道振在仔细地检查了小王的身体之后给他写了一张纸条:“这种状态是携带状态,不是病人,我没法治疗。”但是最后小王仍然没能上学,而是在学校的强制要求下回家治疗。
徐道振教授说,表面抗体阳性的,只要肝功能正常就可以上学。小王就属于这种状况,即“小三阳”。而学校简单地把小王当成了乙肝病人。后来许多专家对此提出意见,教育部专门下文规定这种情况不得退学。
把乙肝病毒携带者等同于乙肝病人,这是社会上普遍的认识误区。徐道振说,乙肝病毒的携带状态有两种,即俗称的“大三阳”和“小三阳”。“大三阳”病毒复制水平较高,病毒繁殖率一般在10的9次方左右,这时病毒与体内免疫系统和平共处,人的肝功能正常,病变也不会太明显,一般只会通过血液传染。“小三阳”的肝功能正常,病毒DNA阴性,原来体内的乙肝病毒被免疫系统攻克后,已抑制住病毒的复制,其病毒复制水平很低,约在10的3次方左右。肝炎病人治疗后达到“大三阳”转为“小三阳”病毒DNA阴性状态,医学界就认为临床治疗成功了。“小三阳”转变为肝炎的比例很少,但“大三阳”病人转为乙肝的比例相对较高。
由于宣传的误导和一些药物广告的渲染夸大,人们对乙肝普遍存在恐慌心理,有的人甚至不敢和乙肝患者一起吃饭,坐乙肝患者坐过的地方。其实这是很大的误解,徐道振教授说,和艾滋病一样,乙肝的主要传播途径为母婴传播、血液传播和性传播。母婴传播,多为产期血液传染。有病毒的血液经过新鲜的微创口传播在幼年传播、医疗设备消毒不善导致的传播也有发生。普通的接吻也不会传染,除非有新鲜的血液破口。“大三阳”血液病毒水平高,比“小三阳”血液传染率高,但没有血液途径,“大三阳”也不会传染。现在已经明确了乙肝不通过消化道传染,去年冬天,北京肝病基金会专门就此问题进行了讨论,所有专家达成一致认识。
徐道振教授认为,目前许多地方规定“大小三阳”不能报考公务员是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不公平待遇。新《标准》吸取了执行过程中群众的意见,兼顾了携带状态者的合法权利和公务员队伍需要健康队伍的国家利益。这表明政府已经看到,占全国人口1/10的这一部分人有权利像正常人一样工作、生活,不能把他们撇到公务员队伍以外。
《标准》公示意味着什么
《标准》在卫生部网站公布之后,立刻引起了相关方面的热烈评论。在一个聚集了大量乙肝病人网上论坛“肝胆相照”上,转发新《标准》的帖子在短短两天时间内点击量迅速上升到数万次,论坛内的场面可以用“奔走相告”来形容————对这个特殊而庞大的群体来说,《标准》如果正式实行,对他们的意义非同寻常。
虽然从医学理论上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完全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但他们常常感到社会的排斥和歧视。徐道振教授认为,错误的宣传导致人们对这一群体的误解,而这种误解又使这一人群普遍感到内心自卑,这是这一群体普遍感到社会排斥的重要原因。
在病魔和社会世俗眼光的双重折磨下,原本可以健康生活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往往变得敏感而脆弱。在这种时候,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机构以某种形式证明他们的健康和参加正常学习工作的权利。而公务员考试明文规定不录用乙肝病毒携带者,对他们的影响无疑不同寻常。“公务员考试带了头,企事业单位、学校都跟着作出限制,我们遭受了太多的不公平。”不止一位乙肝病毒携带者有这样的看法。
徐道振认为,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是由于不懂得正确的医学知识、出于保护自己的需要和害怕被传染造成的。当这种心理反映到政府部门公共政策时,问题的性质就变了。人与人之间误解是认识问题,但政策条例中规定把这一群体排除到公务员之外则犯了一种政策性歧视的错误。
人事部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王通讯认为,既然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传染性不至于影响工作和公共卫生安全,那么对他们的限制还是早日取消为好,《标准》的出台至少使公务员考试显得更加公平。社会学家周孝正也赞同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他认为是否取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限制应该多听取医学专家的意见。
《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显然是很大的进步。但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仍然有自己的担心————体检仍然要求检查“两对半”,这等于是将自己的缺陷暴露出来,用人单位会不会另外找个理由不录用他们呢?在“肝胆相照”论坛上,不少网友希望国家能够参照西方一些国家的做法,取消“两对半”检查,只检查肝功能,并且把检查结果作为个人隐私加以保护。徐道振也认为要彻底消除人们的偏见,只有取消强制检查“两对半”,但是人们的观念转变需要一个过程。
那么曾经“带了头”的公务员考试放开限制后,企业的限制能否跟着消除?徐道振认为,只有等到相应的反对歧视的法规出台,才能促使企业真正放弃歧视的做法。但是作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来说,是不应该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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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小三阳”
乙肝五项(俗称“两对半”)检查项目包括HBsAg (表面抗原)、HbsAb(表面抗体)、HbeAg(e抗原)、HbeAb(e抗体)、HbcAb(核心抗体)。一般来说,“大三阳”是指肝功能正常,第一、三、五三项阳性,即表面抗原、e抗原、核心抗体阳性;“小三阳”是指肝功能正常,第一、四、五三项阳性,即表面抗原、e抗体、核心抗体阳性。
近年来,公务员考试持续升温。
对于广大的应届毕业生来说,进入公务员队伍不仅要通过严格的考试,还要面对各种苛刻的体检。图为公务员考试报名现场。
胡文鹏摄
主持人 本报记者 万建民 实习生 陈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