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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录取不应“乙肝歧视”

更新时间:2004-07-12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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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合肥7月11日专电(柯建清 宫礼)高考分数公布后,许多考生和家长不再担心考得怎么样,而是关心具体的录取情况了。特别是一些乙肝病毒携带者,很担心自己碰到类似于公务员招考中所谓的“乙肝歧视”。

  对此,合肥市友好医院中医肝病科邹永华主任认为,我国在1998年颁布的“病毒性肝炎的防治法规”中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和学习,但是要定期检查。邹主任建议,如果发现自己患有乙肝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最好能够充分利用假期时间,结合科学饮食和休息,配合医生药物治疗,治愈的希望就更大一些。“从医学的角度讲,一些院校没有必要把乙肝病毒携带者挡在大门之外。”

  

(责编:刘金兰 作者:柯建清 宫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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