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歧视第一案”判决
被告输理不输官司
法学专家解析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出路
http://www.jfdaily.com 2004-4-3 10:49:17 稿件来源:解放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杨健)“乙肝歧视第一案”昨天作出了判决,但这一判决对今后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维权行为有何影响?记者采访了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教育院副院长、行政诉讼法专家邹容。他说,该判决是不到位、旗帜不鲜明的。理由有二:
一是判决回避了本案最基本的问题,即现行公务员体检标准是否违反立法法(宪法)的问题。如果充分履行审判职责的话,法院可以作出司法建议,建议有关部门对该规章进行删、改、废,这对于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进程来说,无疑为福音;而现在的判决,无异隔靴搔痒。
二是,从行政诉讼的判决种类来看,一般有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和驳回原告起诉六种。人事局依据医院开具的错误结论作出错误判断,既然被认为“主要证据不足”,就应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作出“撤销”判决,回复到张先著进入考核程序前的状态,对其就业资格进行重新审查,从而作出是否录用决定。而法院以“公务员招考工作已结束,已由第二名考生顶替”
为不撤销理由进行回避,是不负责任的,因为既然在确认违法的前提下,芜湖市人事局要做的是“工作纠错”,而不是以工作安排已结束作为不纠错的借口。法院只应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判断,至于人事局行政工作的具体安排根本无需考虑。
他建议,我国公民如果认为一些法规规章违反宪法或上位法,有权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人大常委会对立法是否符合立法法或上位法的监督程序。
“一份含义模糊的判决”
NEWS.SOHU.COM 2004年04月03日05:33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专访成都学者 王怡
“对于张先著和芜湖市人事局来说,法院作出的判决对双方都不公平。对于张先著来说,这个结果仅次于败诉。”昨日下午,记者就“乙肝歧视”第一案一审结果,采访成都大学老师、青年宪法学学者王怡时,他发表了上述看法。
与预测结果“不谋而合”
“这个判决结果和我以前预测的一个结果‘不谋而合’,这是一份折中而又模糊的判决。”王怡认为,由于此案的影响实在太大,使法院采取了避重就轻的做法。选择一个较为轻微的理由,判决张先著胜诉,从而规避了媒体、社会所关注在此案中包含的对“违宪审查”的期望。他认为,这个判决将一件足以写入中国法制史的案件,办成了一个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
模糊判决缘自没有“判例法”
“法院的模糊判决来自于我国现在没有一部《判例法》,导致了法院在作出判决时,有很大的随意性。”王怡说道,张先著案作为2003年全国最有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人们更希望以个案的维权来参与法律规则的形成和变迁。民间维权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通过司法途径,参与这个社会的规则制定过程,而不是简单地利用已有的规则来为自己辩护。同时,这样的维权也能帮助法院提高司法权的地位和声望。
“同样的案件,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结果,导致最高人民法院也没有权威可言。如果不在最高法院的司法权威下,建立一套判例法制度,那就等于在99%的案件上是没有最高法院可言的。用判例来指导各地对相似案件的审理,用统一的标准来统一各地法院对某类案件进行审理,只有在这种司法体系下,张先著的案件才会有参与规则修订的制度意义。”王怡说。(本报记者周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