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关注的“乙肝歧视第一案”,12月19日上午在安徽省芜湖市新芜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上,原告、被告进行了激烈的答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判。
该案之所以受人关注,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诉讼人张先著身后站着的是一个1.2亿之众的乙肝携带者的群体,而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尤其是在就业方面受到广泛的歧视。
我注意到,在很多媒体的报道中都首先提到了这一点,一些评论也积极地阐述了该案的典型意义和深远意义,认为它关系着1.2亿人的宪法权利,并对该案的胜诉赋予了极高的期待。
但是,这些舆论容易给人一种误解,那就是仿佛不是张先著一个人在打官司,而是1.2亿人在打官司;“乙肝歧视第一案”不是一个个人诉讼,而成了一个1.2亿人争取宪法权利的集体诉讼。从该案的代表性来说,这种观点没错,但这同时也容易让人怀疑:是不是因为有1.2亿人的庞大数量,乙肝携带者受到的不公平待遇才被称为“歧视”;假如只有张先著在就业过程中因为乙肝携带而受到歧视,他的个人权利还能否得到尊重?
因此,我认为有必要澄清这个误区,即:“乙肝歧视第一案”首先是个人诉讼,要维护的是宪法保护的个人权利,而张先著打官司首先是以他个人的名义,而不是“以1.2亿人的名义”。
具体到本案,张先著作为一位共和国公民,参加了安徽芜湖人事局的公务员考试,最终因体检被查出是乙肝携带者而被拒绝录用。这显然侵犯了他受宪法保护的平等权利,即张有和其他公民一样成为国家公务员的平等就业权利,这种权利不应该仅仅因为他是乙肝携带者就被加以剥夺。另外,芜湖政府招聘公务员进行两对半体检还侵害了张的隐私权。尽管当地政府依据的是具有法规效力的红头文件,但这种规定已经违反了我国的宪法精神。张一纸诉状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了法庭,要保护的正是自己本应享有的个人权利。
所以,对“乙肝歧视第一案”有必要回归到个人权利的层面进行再认识。也就是说,即使张先著背后没有站着1.2亿人的庞大群体,即使只有他一个人在公务员招考中受到了“乙肝歧视”,他的个人权利也应该得到尊重,他同样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忘记,1.2亿乙肝携带者备受歧视的背后其实是一个又一个的个体权利受到伤害的事实,只不过张先著是他们之中第一个勇敢站出来说“不”的人。而要维护这个庞大群体的平等权利,首先要维护的是其中每一个人的个体权利。
有人对“乙肝歧视第一案”赋予过高的期望,因此也显得不切实际。显然,不能指望这一个案改变全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备受歧视的现状,毕竟社会上有着根深蒂固的“乙肝歧视”。“乙肝歧视第一案”,不过是乙肝携带者向“歧视之墙”发起的第一次“敲打”。一个人去撞墙,撞一下它不会倒,撞两下也不会倒,但是许多人不停地敲打,总有一天墙会倒的。只有当每一个乙肝携带者勇敢地站起来保护自己的个人权利,只有社会上每一个人都知道尊重别人的个人权利,这面“歧视之墙”才会轰然倒塌。
作者:[热点透视]雪里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