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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HBsAg阳性不能录用为国家公务员的讨论

更新时间:2002-08-01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9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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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作者:[中文名字] 2001-03-08, 22:07:01

  不知道这是否符合本版要求,不过看到朱总理对“十五”计划的说明,我感到是符合的。

  朱总理说:“要保持经济快速发展,必须充分依靠科技和人才。当今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起着决定性作用;当今世界的竞争,说到底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我们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增强综合国力,就必须把科技进步作为又一强大动力,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科技进步和创新,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使科技和教育有一个新的更大的发展。”

  我觉得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不能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必将造成人才的流失。

  众所周知,我国号称“乙肝大国”,乙肝感染率约60%,即有7亿多人感染过乙肝病毒;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约10%,即有1.2亿人携带乙肝病毒,每年还有百万新生儿进入这个行列,而且据专家推算,要用50年的时间,经过两三代人的不懈努力,才能使携带率从10%降到1%。

  如此庞大的队伍,该何去何从?政府不要,那么企业也可以不要,那么这10%的群体应该由什么部门接受去工作?他们该如何报效祖国?他们又该如何生存?

  当问道凭什么不让工作时,从有关拒收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人员的国家政府部门(比如2000年海关公务员的招考)得到的回答是:“怕传染!”然而医学专家指出,乙肝病毒携带者,无论“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只要肝功能正常,又没有明显症状,就不是乙肝患者,就可以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特别不能有入学、就业和婚姻上的歧视。(查自:卫生部肝炎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姚光弼)。这些大学生们都经过学校的集体生活,吃住行都在一起,入学时却没有受到歧视,难道是学校不关心大家吗?不是,是因为乙肝不会由一般的社交接触传播,它的传染途径主要是母婴传播,性接触传播和经血传播。(查自:卫生部疾病控制司,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难道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的业务要涉及以上三个方面!????

  国家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他们除应有较全面的知识,较强的素质与工作能力,其他应该和普通大众一样,老百姓能容纳的10%他们也应该容纳!“怕传染”?没有根据的“怕传染”是否说明公务员的命就值钱,公务员就高人一等?再说,既然是怕传染,那么现有的政府人员中的那10%是否也应该清除下岗呢?得到的回答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不是无法自圆其说吗?

  我觉得这个体检标准是不科学的,说穿了是政府公务员不可一世,自命清高的典型表现!恳请国家职能部门能够认真慎重行使权利,制定切实可行,能够服众的标准,摆正位置,为国家留住人才!

  在此,我恳请各位有缘共读此文的有识之士共同探讨呼吁!谢谢!

  据我所知,因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不能录用为国家公务员(海关)的一位浙江大学的优秀学生已经申请留美学习,他的想法是:“我不想离开祖国,但是这里实在不留我。”

  敬告各位有志青年,如果您是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请不要报考,或者是不要再去伤神参加面试了,因为他们不要。当然,如果你有后门除外!!!

  

Tags: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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