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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吉林南京广州乙肝携带者可办健康证

更新时间:2009-09-07 21:3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7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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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乙肝病毒携带者首领健康证 全国第2张

今天上午,安徽合肥乙肝大三阳携带者周宗全领到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这是继杭州的雷闯之后又一例领到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乙肝大三阳携带者,也是安徽首例领到食品健康证的乙肝携带者。

合肥市的周宗全高兴地在电话中告诉了记者这一消息。合肥市疾病控制中心宣传部的张主任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为周宗全办理健康证尽管是特事特办,但是他为合肥的乙肝携带者开了先河。

另外,记者上午从为全国乙肝携带者维权的民间公益组织北京益仁平中心了解到,据该组织统计,周宗全是第二例领到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乙肝大三阳携带者,目前全国各地还有很多这样的人正在申请办理食品健康证。

周宗全告诉记者,他是搞物理研究工作的,他并不打算从事食品行业,但是为了消除人们对他以及乙肝携带者群体的误解,他决定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

8月31日他向合肥市疾控中心提出申请,要求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但是遭到拒绝,于是他将法律条文拿出来给工作人员看,工作人员答应向上级请示。今天上午,合肥市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证件很顺利地办下来了。

其他案例

深圳小伙想开饭馆

深圳市的黄彩伙告诉记者,他是乙肝大三阳携带者,他一直想在深圳开一家餐饮店,但是苦于不能办理食品健康证而未能如愿,昨天他了解到雷闯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获得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之后,今天向深圳市卫生局相关部门提出了申请,尽管遭到了拒绝,但是他决定明天带着相关法律法规去卫生部门“说理去”。

专家说法

将促进法律完善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法律援助律师于方强认为,随着人们对乙肝病毒的了解,乙肝携带者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像雷闯、周宗全等人的行为将促进我国法律的执行和完善。

这一人群的行为正是在逐渐促进法律回归它的本来位置。

泰州乙肝病毒携带者领到食品从业健康证

近日,浙江大学生雷闯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成功办理健康证的消息,在全国各大网站引起热议。记者了解到,早在7月20日,我市就有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了《食品从业健康证》。

据了解,1995年10月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者(包括病原携带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那时起,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得从事餐饮业的。但是,我国12亿人口中有十分之一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这让很多就业人员在餐饮行业门口止步。

市疾控中心门诊部主任邰平介绍,其实,乙肝主要是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播,并不是消化道传染病。所以,7月通过的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领到健康证了。”

邰主任介绍:“目前,市区已经有2人办理了健康证。”

吉林省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办食品行业健康证

本报讯(记者 杨益) 我省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获得食品行业健康证了!9月2日,有媒体刊登消息,杭州乙肝病毒携带者拿到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以前,遇有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都不给办理健康证。

”长春市朝阳区疾控中心相关人员昨日说,从科学的角度讲,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接触中不会传染,但按以往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获得健康证,不能从事与食品有关的行业。现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但该人士称,“如果真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要求办理健康证,我们还得请示上级,因为到现在为止,疾控部门还没接到任何乙肝可以办理健康证的通知。”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省卫生厅副厅长张义说,无需任何通知,一切都该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执行。

“《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也就是说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了,我省要依据《条例》执行。”张义说,乙肝只有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3种途径,其病毒携带者是可以从事食品工作的。

“本次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其实已为乙肝‘正名’,我们也要从科学的角度,正确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张义说。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重庆也可办健康证 建议不接触食品

1日上午,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忠县人雷闯,在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局拿到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昨日,吉林省卫生厅明确表示,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我市乙肝病毒携带者能否进入食品行业,你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入食品行业有何看法?昨日,本报记者走访了社会各界人士。

市疾控中心:我市七月已解禁

早在2008年底,我市就要求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拒招乙肝病毒携带者,医疗机构不得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作为用人单位招、用工体检的常规项目。但“食品生产经营中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饮用水的生产、管理、供应等工作以及其他与人群接触密切的工作”除外。而从今年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实施后,我市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就迎来了就业“春天”:进入食品行业办理健康证时,乙肝病毒是否阳性,已经不影响健康证的核发。

“媒体所称的全国或者全省(市)乙肝病毒携带者获得从事食品行业的第一张健康证,显得有些可笑。”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杨小伶介绍,早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之日起,我市就已严格遵照执行,即从事食品行业得体检者,不论乙肝病毒是否阳性,都可以领到健康证。

专家:应更谨慎些

擅长慢性肝炎、丙型肝炎以及重症肝炎诊治的重医附二院感染病科主任张大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进入食品行业工作,他保留了自己的看法,他说,甲肝、戊肝病毒是会通过消化道传染的,乙肝一般仅通过血液、母婴、性传播,“但不是绝对的”。他认为,只要乙肝病毒携带者不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对公众就相对安全,但直接接触食品,“就需要深入研究。”

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进入食品行业工作,他认为应慎重对待。他建议对其工种进行细化,“尽量不要直接接触食品。”

市民:害怕吃携带者炒的菜

“乙肝病人可以进入食品行业工作?那我不是已经吃了乙肝病人炒的和接触过的菜?”渝中区马家堡市民夏春生的表情充满了惊讶和害怕,张着口半天说不出话来。

“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大家可能还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黄成瑜说,乙肝患者过去毕竟被禁入食品行业的,从禁忌到非禁忌,公众心理上肯定还有一个调整适应的过程。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南京可获"健康证" 从事食品工作

最近关于该不该将乙肝检测从常规体检项目中删除的讨论,让乙肝患者又受到普遍关注。昨天,记者从市疾控部门获悉,在我市各种入职体检尤其是食品卫生行业入职体检中,乙肝检测仍是常规项目,不过乙肝病毒携带者现在已经一样可以获得“健康证”,进入我市食品卫生行业工作。

据了解,1995年我国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者(包括病原携带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条已经沿用了十多年的规定,针对的主要群体是厨师、配菜工、服务员等食品卫生行业从业者。因此,达人口总数10%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此前一直拿不到从事食品行业所需的“健康证”。

“乙肝是通过血液等体液传播的疾病,不是消化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也明确指出,乙肝病毒不经受污染的食物或水传播。因此,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卫生行业工作,一直有争议。”市二院传染病专家姚文虎说。

不过,现在这一情况已经得到改变。国家近日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指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从规定看,乙肝已经被明确排除在消化道传染病之外,也就是乙肝患者照样可以进入直接入口的食品行业工作了。”市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称,由于此《条例》不久前刚出台,目前该中心尚未收到具体施行细则,因此对于体检中发现的乙肝患者,他们暂时建议其回去治疗,但对于没有发病、仅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体检者,他们仍会发出“健康证”,允许他们进入食品卫生行业。

广州乙肝携带者也可办健康证

22岁浙江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雷闯前天成功申请办理健康证,昨日在网上引发热议。这位小伙子,还被媒体封为拿到全国第一张从事食品行业健康证的人。但昨日记者了解到,其实早从今年6月开始,广州“小三阳”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已可办理食品类从业健康证。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今年7月24日起才开始正式实施,但广州早在今年6月,就已经对“小三阳”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工作“开禁”,允许办理食品类从业健康证,但“大三阳”、乙肝发病患者、肝功能损害等则不在“开禁”之列。

据悉,健康证分A、B两类,A类健康证以前发放给健康人群,可从事任何工种职业,而B类健康证则除不可从事食品饮食类行业外,可从事其他行业。

市卫生局相关人员透露,考虑到公众接受程度,目前广州卫生部门仅是对“小三阳”开禁,对于其余乙肝患者和携带者,因省里暂无统一意见,是否继续“开禁”仍有待进一步研究。

以前不少乙肝患者认为,一旦办理B类健康证,相当于就贴上了“乙肝”标签,受到“变相歧视”。

各方反应

酒楼食肆:不太放心招乙肝携带者

对于卫生部门这一新政,广州各大酒楼食肆如何看?是否会担心录用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后影响生意?广州酒家办公室主任赵利平表示,目前酒楼都是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来做,但要很快就适应招聘录用乙肝携带者,估计都会有一定难度,毕竟还要考虑公众接受度,“现在酒家日客流量超过2万人次,保障这么大一批饮食人群的食品安全是最重要的,如果卫生部门允许,并确定不会造成传染,我们才敢放心招人。”

针对现今“小三阳”乙肝病毒携带者与正常人群同拿一样的A类健康证,是否担心难辨别的问题,赵利平表示,一般招人除健康证外还要看体检表,因此,如果发现乙肝人员,会再咨询卫生部门看其是否适宜从事饮食,若不合适就进行相应调整,“一切以公众安全为主”。

传染病专家:乙肝丙肝均可从业饮食

传染病专家、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尹炽标表示,《食品安全法条例》对乙肝、丙肝两类人群从事饮食业不作限制,是一种科学的规定。

他说,“因为,乙肝主要是通过血液和母婴传播,并不通过食物传播,而且乙肝病毒不会在煮食的高温下存活,因此,无论大小三阳还是乙肝发病患者,从事饮食业都没大问题,传染风险也不高,丙肝也是如此。”

尹炽标认为,从传染病医学角度看,乙肝人员从事饮食业并不影响公众健康安全,因此,“开禁”新政实施,或有利于慢慢改变公众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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