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入职被查出乙肝,随后被用人单位拒录,熊小林(化名)以侵犯隐私权为由将东莞某医院投诉至市卫生局。日前,在市卫生局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医院一次性向熊支付9000元精神抚慰金,并以书面形式向熊赔礼道歉。这是东莞首例诉前和解“泄露乙肝病毒携带者隐私案”。
2月2日,熊小林参加寮步一家电子有限公司招聘,职位为普工。在顺利通过面试后,他乘坐某医院的体检车前去体检。体检结果出来后,他属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用人单位以此拒录。
“我知道国家已禁止入职体检检测乙肝。”熊小林说,当时体检医师建议他去乙肝科治疗,周围还有10多个待检人员,“他们全部用异样的眼光看他。”
后来,熊小林从网上了解到,东莞某企业因违规查乙肝被举报,结果相关部门开出了东莞企业违规查乙肝首张罚单,涉事医院也因违规查乙肝被判败诉。
“这案例给了我极大鼓舞,我要为自己维权。”2月17日,熊小林以侵犯隐私为由,将体检医院投诉至市卫生局。2月29日,在市卫生局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体检医院一次性向熊小林支付9000元精神抚慰金,并以书面形式向熊小林赔礼道歉,熊小林撤回投诉。
熊小林对此表示满意。他说,希望各医院以此为戒,遵守“乙肝禁查令”,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公平公正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