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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群众吃不起药

更新时间:2004-06-06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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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上治理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思考之一


编者按 近日,省卫生系统集中开展了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行动,省卫生厅出台了《山西省卫生系统开展纠正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规定了医疗卫生行业廉洁从业“十不准”要求。为了配合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开展,进一步维护人民群众的医疗权益,本报从今日起推出系列采访报道,以促卫生系统从源头上治理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大概每一位生过病、吃过药、住过医院的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医院的药费太高。现在,许多人都想选择在医院看病、到药店买药。但事实上,这对于不少人来说也并不现实,因为在医院的费用单位可以报销,而自己到药店买药想报销就难了。医院虚高的药价源于药品回扣之风,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了。

  如果说得个伤风感冒之类的病,患者可以到药店买点药自行解决的话,那么要是得了其它的疾病,最终患者还是要进医院,把自己腰包里的钱“奉送”给医院。据记者了解,市民80%左右的药费支出是让医院给“报销”了。外地来并打工的刘女士在看到某药店标价30余元一支的干扰素后,连连喊冤。她告诉记者,一年前,她因患乙肝住进某二甲医院。在住院一个月的时间里,医生每天给她开出一支干扰素。医院的划价为180元/支,光使用干扰素就花费了她4800元。“按现在的价格计算,我至少花了近4000元的冤枉钱。”刘女士说起自己的经历来显得十分气愤。

  记者从市药监和卫生部门了解到,药品经销中的高额利润,导致了过多过滥的批发企业竞相向医疗单位推销药品,药品市场的竞争已经演变为折扣竞争。由于我国80%的药品是通过医院销售的,部分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凭借其垄断地位追求高额折扣,生产企业也只有虚高定价,才能给医院以高折扣。一般情况下,进医院看病,要吃什么药?患者当然会听医生的。因此,药品绝大多数是由医生介绍给患者——你来看病,开什么药、开多少药都由医生说了算。也正因为如此,药厂多把目光盯在医院上,请吃请喝请旅游,送车送钱送设备。医院则越来越“狮子大开口”。据业内人士透露,相比药店零售而言,医院开药的中间环节要复杂得多。在采访一位药品推销人员时,她向记者道出了真情:一所医院需要攻下的关口至少有:医院负责人、负责进药的主管和经办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医生。每个关口都要暗地里“奉送”一定的回扣,从2个百分点到15个百分点不等。

  根据她的介绍,我们不难看到,一般一种药到患者手中要经过几道关口,医院拿药品回扣的大头,药费收入比重占医院毛收入的一半以上,有的比这还要高。医院的固定资产、奖金福利多是靠卖药积累而来;主管药品采购的药房主任或分管院长要给实惠,在个人回扣这个流程里,这是最大的一块;进了药房还要给司药人员回扣,否则药品可能会以“卖完了”之类理由被暗拒;医院各科室还有一关:进医生开处方的药品名单,科室主任的个人腰包、科室的奖金有一部分即由此而来;最后一步是医生的处方费,多的一盒药10多元,少的1至2元,一个月一个医生拿到1000元左右处方费属中等水平。而如此层层盘剥,最后都要将费用转嫁到患者身上,药品价格哪有不高之理?

  记者接触到的被访人士普遍认为,必须狠刹药品回扣之风,降低医院虚高药价。市卫生局的一位专家指出,在现行体制下,医院既是买方市场又是卖方市场,它面对着众多的医药公司和制药厂家,有极大的选择权,可以以制药厂家的扣率大小为首选,在与厂家讨价还价的过程中,把厂家的进价压到最低,而对患者的零售价不变,从而最大限度地获取高额折扣。对于患者,医院是不折不扣的卖方市场,患者对药品没有选择权,只能听医生的,任凭医生多开药、开高价药、延长住院时间。如此看来,降低医院虚高药价,切实减轻患者负担,就必须在医院的药品回扣上痛下杀手,将医院进药的渠道、品种、价格等彻底公开,建立起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药品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让群众吃得起药。

  《山西省医疗卫生行业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规定,对索要、收受回扣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取消评优、晋升资格或缓聘、解职待聘、解聘、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为了我们每个人自身的权益,你,我,他,我们一起都来监督医疗卫生行业做的怎么样吧!


(本报记者 张志敏)

Tags: 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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