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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58家医疗单位做虚假广告被通报

更新时间:2004-06-08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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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报记者 仲思东

  本报讯“乙肝包转阴、癌症包治好……”这么神奇的疗效究竟是真是假?!昨日,自治区卫生厅召开新闻通气会,通报了58家发布虚假广告的医疗单位。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市民擦亮眼睛,分辨好坏,不要被虚假广告所蒙蔽。


  虚假广告:篡改、夸大、批文过期

  面对形形色色的医疗广告,有的读者(观众、听众)或许会问:“上面不是有医疗广告批文号吗?”卫生厅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与卫生厅审批的广告相比,刊播出来的医疗广告已经面目全非了!”事实上,这些医疗单位对审批的广告批文内容进行了篡改,有的治疗效果被明显夸大了;而有的广告批文明明已经过期,医疗单位还在继续使用,这些都是被明令禁止的行为。此外,虚假广告多集中在皮肤病、性病、癌症、病毒性肝炎(如乙肝)等病种上,受骗对象多是低保人员、农民等,这使得弱势群体的权益极大地被侵害了。

  卫生执法人员表示,违法医疗广告的主要特征往往是打着高科技的旗号,对现代临床医学难以治愈的癌症(恶性肿瘤)、乙型肝炎、癫痫、红斑狼疮等疾病进行肆意吹嘘其有能力治愈,大肆鼓吹子虚乌有的“因子”作用,什么“抗癌因子、杀菌因子、基因、纳米”或祖传秘方,并以“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一个疗程无效,终身免费治疗”等禁止性承诺引诱患者就诊。这些医疗广告往往内容虚假,具有极强的诱导性,疗效更不敢恭维了。

  58家医疗单位被通告:有公也有私

  昨日,自治区卫生厅对58家医疗单位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予以通报。记者注意到,在这些医疗单位中,既有国有医疗单位,也有私有医疗单位。虚假医疗广告几乎遍布广西所有城市。

  据介绍,这些虚假医疗广告已被勒令停止发布,发布广告的医疗单位和媒体将被处以罚款、吊销广告批文等处罚。

  58家被通告的医疗单位中,灵山县中医院“不开刀治疗各种肿瘤(如肝、肺癌、脑肿瘤),无痛苦、时间短、疗效显著”的广告内容,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刊登,宣传治疗癌症,内容虚假,疗效不可信;贺州市北环中西医门诊部(陈德泉西医诊所)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刊登,宣传治疗癌症,内容虚假,疗效不可信。

  6月30日前:不批医疗广告证明

  广西区卫生监督所的负责人表示,从今年3月份至6月30日,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停止审批新的医疗广告证明,在这段时间对医疗广告进行大规模的清理整顿。目前清理整顿已经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效果,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已经比去年同期明显少了很多。下一步,卫生监督部门还将继续对医疗单位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监控,还有胆敢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一定严惩不贷。

Tags: 虚假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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