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落聘刺死公务员的浙大大学生今被执行死刑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日电 3月2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震惊全国的大学生凶杀公务员案的被告人周一超,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2003年1月,被告人周一超报名参加嘉兴秀洲区公务员录用考试,同年4月1日,周一超等13人到医院体检,乙肝三系的体检结果周一超为“小三阳”。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第一条的规定,视为体检不合格。同日,周一超没有接到体检结果的通知,便认为可能是体检不合格或者有的应考人员,利用亲属在秀洲区政府部门工作走关系而导致自己没有被录用。
4月3日下午,周一超购得尖刀、菜刀各一把,来到秀洲区政府五楼干某办公室行凶,同室女干部张某被刺致死,干某被刺成重伤。2003年9月4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周一超死刑。周一超对此不服,提出上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终审裁定书中认为,周一超在参加公务员考试过程中,因体检不合格而怀疑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并持刀闯入政府机关办公场所杀死一人,杀伤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归案后虽能供述罪行,但其故意杀人犯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原审法院据此不予从轻处罚并无不当。据此,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作者:嘉禾 柴明雄)
浙大学生刺死公务员案追踪:周一超昨被执行死刑
河南报业网讯:备受关注的浙大学生周一超刺杀公务员案昨天有了最终的结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一超死刑,并于昨日下午执行了死刑。
周一超系浙江大学毕业生,2003年1月23日,周一超报名参加嘉兴市秀洲区政府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笔试排名第三,面试后总成绩排名第五。4月3日下午3时许,未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周一超到区人事局,询问经办人后得知自己体检结果为“小三阳”,不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未被录用。一怒之下他用水果刀将经办人刺成重伤,并将同办公室的张某刺死。(莉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