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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学生杀人 400余人联名信能否求得生路?

更新时间:2003-06-29 12:16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7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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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晨报消息:日前,浙江大学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学生周一超杀人案在嘉兴中级法院开庭,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先后有周一超的老师、同学、嘉兴市民、周一超母亲的同事及其街坊邻居等共计429人,分别联名写信给法院请求给周一超留条生路。那么——

  事件回放

  落聘后行凶杀人 四百人请求法院留生路

  今年1月23日,周一超报名参加嘉兴市秀洲区政府招收9名乡镇公务员的考试。经笔试、面试,他排名第八。4月2日下午,周一超从同学那里得知,自己被检查出有乙肝“小三阳”,所以未被录用。周一超彻夜未眠。第二天,他带刀前往嘉兴市秀洲区政府行政中心。在行政中心五楼511办公室里,张科长和干科长正在办公。进门之后,干科长告诉周一超,他的肝功能有“小三阳”,所以没有被录取。周一超看了化验报告后就去了洗手间。过了两三分钟,他再次来到511办公室,一言不发,对准干某拔刀就刺。坐在对面的张某见状上前劝阻,也被已丧失理智的周一超猛刺数刀。最终干某被刺死,张某被刺伤。

  6月23日上午,浙江嘉兴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周一超后悔万分并愿意倾其所有来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损失,他的母亲也提出卖掉家中惟一的一套房子来救儿子。辩护律师认为,周一超对这次公务员考试一直寄予厚望,这次行凶是由于落选导致的不理智行为,据此,还提出对周一超做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申请。

  面对周一超即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很多感到惋惜的人在为他呼吁。在外人眼中,周一超是个学习成绩优良、为人和善本分的乖学生。据周一超的妈妈说,周的父亲在他12岁时突发脑溢血死亡。周一超表现一直很好,是同学及老师心目中的优秀学生,还是班干部,多次受到奖励。据同学和老师反映,周一超学习成绩优良,性格比较内向温和,人缘很好,做事情非常勤快而且细致,在校期间也没有任何不良记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周的班主任、辅导员,还有60位农学系的同学联名写信给法院,请求给他一次生的机会。121位嘉兴市民写信给法院请求给他留一条生路,同时也好给他绝望中的母亲留一线生的希望。40位周一超母亲的同事写信给法院也表达了同样的心声。还有208位周一超所生活的嘉兴市建设街道瓶山社区的居民联名写信给法院,恳求给周一超一线生机。

  民意调查

  八成民众恳请刀下留人

  据了解,嘉兴学院法律系科研协会曾接受周一超母亲的委托,对该案进行民意调查。被调查人范围为嘉兴市企业职工、公务人员、教师学生、医务人员、个体户、无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等。民意调查中,除了10.9%的民众认为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外,83.4%的民众认为,应给周一超一条生路,判处死缓,以观后效。有的民众建议,加强大学生的就业心理指导,增强大学生的心理素质;特别是大学生在应聘前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招聘条件。

  专家观点

  主审法官:法律框架是量刑依据

  记者也辗转地联系到了周案的主审法官汪兴。汪兴法官说,他确实看到了几份给周求情的联名信,但他认为,法庭在法律的框架内审理此案,400多人的联名信不会对案件审理有太大的影响。该院的一名法官也表示,法院审理案件有自己的量刑框架,不会受社会舆论的左右。当然,说一点不受影响也是不现实的。

  辩护律师:联名信是有利证据

  为周一超辩护的律师宓雪军对联名信的效果及周一超应免于一死还是很有信心的。宓雪军对记者说,联名信中反映了周一超平时表现良好,这是有利的证据。在他与周一超及与他以前一块生活的人的接触过程中,感觉周一超是一个比较优秀的大学生,如曾在学校当过班干部,拿过奖学金等。宓雪军还特别强调一件事,就在周一超在看守所时,还向其母亲表达了对受害人一家的悔过,希望母亲将自家的房子转让,用以给受害人家里赔偿,以抚平受害人家庭的痛苦。这说明周的悔罪态度良好,周的母亲及同学联名写信给法院也是基于这些事实。

  而据宓雪军介绍,受害人家属对于400多人的联名信没有发表什么看法,他们还是希望周受到法律的严惩。宓雪军说:“周本人是学农的,如果得以保存生命,在监狱里改造也可通过他的劳动为社会创造财富,为自己赎罪,希望法庭能给他这样一个机会。”因此,在法庭上他就表示了“枪下留人”的愿望。

  大学教授:联名信不应影响公正

  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曲新久

  如果周的确表现良好,且对他人的生命并没有仇视态度,就应该考虑从轻。我国《刑法》对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比较原则,主要看犯罪动机是否恶劣,是否为未成年人,是否属于防卫过当等法定可从轻、减轻的理由。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法官也可以依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曲新久认为,在我国现有的情况下,公民个人联名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请求是他的权利,是正常的行为。但是,法治的社会应一切以法律为准绳, 即使没有人联名写信,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也应该考虑其犯罪动机及其他一些实际情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人文与行政学院教授乐平

  现在是法制社会而非人治,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生命的价值也是平等的。如果因为同情周一超的遭遇而对他法外开恩,那么对受害者干某、张某而言,她们的家庭所承受的痛苦不更令人同情吗?周一超犯了罪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除非司法机关对他作出精神病的鉴定能使法律对他从轻处理,老百姓的上书不应该影响司法判决。同时,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就业环境,所有的毕业生都应树立良好的就业观念。周一超的可悲在于用违法的行为方式来解决矛盾。乐平认为,周一超求职不成采取的不理智行为也反映了他心理的脆弱。学生应从小接受挫折教育,增强心理承受力,以积极和坦然的态度来迎接困难和挑战。(颜斐 赵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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