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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查出患乙肝 炒你鱿鱼没商量

更新时间:2002-03-19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7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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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今年春节过后,在公司组织的体检中,我被查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上周公司书面通知我,说我被解聘了。”昨天,在深圳某电子公司驻郑办事处工作的李先生打通本报热线电话,述说了他的烦恼。

  两年前,从省内某大学毕业的李先生只身到深圳,就职于这家电子公司,因工作努力,一年后就被派驻到郑州从事市场拓展工作。体检结果出来后,办事处经理马上通知了李先

  生,并对他说:“本来你在公司有很好的前途,可是……”看着经理面带惋惜之色,李先生心里“咯噔”一下,意识到可能要有什么事儿。第二天,看到同事们对他小心翼翼、敬而远之,李先生感到异常孤独。

  “公司的工作环境很好,也非常吸引我,我不甘心就这样走了。”随后,李先生跑到医院询问检查结果,被告知他只是乙肝前期,经过治疗完全可以康复。医生还对他说,这种病只要生活中注意,一般不会感染别人。尽管他再三向领导解释,等来的还是一纸解聘通知。李先生不平地说:“乙肝又不是什么绝症,受到这种待遇,太不公平啦!”

  就李先生被解聘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这家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得到的答复是,该公司是一个公共场所,应该在为客户提供有效的信息之外,也为他们提供安全的,至少是对健康没有威胁的保障。一个员工如果患有传染病,如果客户知道公司的员工患有传染病,肯定会有所顾忌,这样不仅影响了公司对外形象,还有可能影响公司的业务。

  今日新闻背景

  药品审评专家提出议案——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据新华社报道,在前不久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专家周超凡向大会提出一项议案,呼吁有关部门应该重视对乙肝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周超凡说,现在有不少用人单位谈肝色变,只要在体检时发现员工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以各种理由辞退员工;有的人很有工作能力,但因携带乙肝病毒被无情地拒之门外。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漠视更让他们感到巨大的身心压力,乙肝病毒携带者毕业后就业难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周超凡说,现在初生婴儿已经通过接种疫苗预防乙肝。许多人也接种了乙肝疫苗,如果在平时工作生活上注意劳逸结合,不少乙肝病毒携带者完全可以痊愈。

  今日相关链接

  乙肝是怎样传播的

  记者从省卫生防疫站获悉,我省是一个乙肝发病感染大省,我省人群中64.2%的人感染过乙型肝炎,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阳性率高达11.1%,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超过千万,属于流行病高发区。

  记者从卫生部门了解到,体液传播是乙型肝炎传播的主要途径。含有乙肝病毒的体液和血液可通过输血及血制品(包括全血、血浆、血清及丙种球蛋白等)、集体预防接种、药物注射和针刺等方式传播,甚至做胃镜、肠镜、腹腔镜、胆道镜等内窥镜检查或做介入治疗及各种手术插管均可引起传播。有研究表明,病人的唾液、精液和阴道分泌物中均可能含有肝炎病毒,因此不专一的性行为也是引起这类肝炎病毒广泛传播的重要方式。虽然血制品的净化和一次性注射器及针灸针的推广,使经注射传播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但由于筛选方法灵敏度的限制,今后经注射的传播方式将仍占主要地位,生活上的密切接触是次要的传播方式。

  此外,乙肝病毒也可经过胎盘或产道传播给婴儿,还可以通过哺乳、喂养等方式传播给婴儿。

  今日相关采访

  劳动部门:乙肝患者的就业权缺乏明确法律保障

  就如何保护乙肝患者及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问题,记者采访了省劳动保障厅法规处,得知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保障乙肝患者等类似的弱势群体的就业权。

  法规处一位女士说,《劳动法》第十二条指出,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但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用人单位不用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违反《劳动法》。

  一些人士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尽快出台乙肝患者及乙肝病毒携带者工作权益保障法规,消除他们在就业、招聘中受到的歧视,还他们工作权利。

  卫生部门:消除肝炎恐慌善待乙肝患者

  记者从省卫生防疫站获悉,今年下半年,我省将把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正式纳入计划免疫范围,这是为阻断乙肝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控制乙肝发病率采取的重大举措。

  据了解,成为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与受感染的年龄有关,受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时的年龄越小,变成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的几率越高。1岁以下婴儿受感染后,约70%至90%将成为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2岁至3岁时感染变成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的几率为40%至70%,4岁至6岁时为10%至40%,而7岁以上至成人仅有5%至10%的人感染后成为乙肝病毒慢性携带者。因此,婴幼儿是预防乙型肝炎的重点人群。

  省卫生防疫站计划免疫科副主任医师封秀红说,从1992年开始,我省已经把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对新生儿进行乙肝疫苗免疫有偿接种。截至目前,乙肝疫苗接种率农村已经达到70%,城市则更高。1998年后,我省多数地区还对18岁以下未接种乙肝疫苗的人群,开展了乙肝疫苗普种。

  封秀红说,由于我国乙肝总感染率较高,国家卫生部、财政部近期又下发了《关于乙肝疫苗纳入儿童计划免疫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厅将会同财政部门尽快制订有关实施方案。目前,省卫生防疫站正在积极筹划全省疫苗接种的宣传、发动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全省村级以上的乙肝防治人员都将接受系统的培训。此外,为配合儿童乙肝疫苗免疫工作,摸清全省肝炎感染现状,我省第三次病毒性肝炎流行病调查工作也将在下半年展开。(本报记者庞红卫胡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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