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战胜乙肝 > 乙肝新闻 > 工作学习 >

福建: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以申请任教

更新时间:2006-06-08 18:23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8868
手机版地址:福建: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以申请任教


导报讯 (记者 林芹) 我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日展开,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将执行新的体检标准。根据新的体检标准,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大、小三阳)等都可以顺利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不过学前教育专业不受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省教育厅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所提供的合格证书必须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Tags: 携带者  教师  资格认定  任教 
责任编辑:admin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用药指导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