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担心持证者传染,有关单位答:也可能会,但可能性较小
本报讯 (记者 陈进容) 请了个保姆竟然是乙肝抗体呈阳性;更令人诧异的是,这个保姆有卫生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昨天,读者田女士向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讲述她的困惑。
田女士上周六到厦门“温馨”家政服务公司找保姆,说要一个完全健康的人。家政公司给她介绍了一个50多岁的妇女,她向田女士出示了健康证,其中有2004年6月市卫生监督所颁发、2003年8月市卫生防疫站颁发的健康证明。田女士比较放心,准备让保姆先干一天,如果可以就带她再去体检一下。
过了一天,田女士带保姆去体检,发现这名有健康证的保姆竟然乙肝表面抗体呈阳性。她记下保姆健康证号码,到卫生防疫站核对,结果证实健康证是真的。田女士随即打电话到厦门市卫生防疫站预防门诊部询问,对方说:“即使有‘小三阳’也可以办理健康证。”田女士对此表示惊讶,她说:“我们请保姆是给孩子做饭的,如果保姆把乙肝病毒传染给我的孩子怎么办?如果有‘小三阳’还可以办理健康证,那么这个“证”到底能证明什么呢?”记者随即以普通人的身份向市卫生防疫站预防门诊部咨询:“如果有‘小三阳’,可以办理健康证吗?”对方说可以。随后,记者表露身份,防疫站的人士说,卫生部关于体检办理健康证的实施细则中,对‘大三阳’有限制,但对‘小三阳’没有限制,也就是说‘小三阳’患者没有被禁止办理健康证。记者问:“‘小三阳’患者如果从事餐饮业或者其他服务业,不会传播病毒吗?”对方说:“也可能会,但可能性比较小。”
记者与厦门中山医院消化内科乙肝专家董菁博士联系,他说,“小三阳”患者虽然传播乙肝病毒几率较小,但如果从事餐饮业等,应该比较忌讳。国家对“小三阳”携带者在很多方面没有限制,比如考公务员等;但如果办理健康证,应该有一定限制的。乙肝检查出抗体呈阳性也不用慌张。根据医学标准,乙肝检测如果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呈阳性,那就是“小三阳”;如果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呈阳性,那就没什么事了,表明已经恢复不再传染;如果第一、第三、第五项呈阳性,那就是“大三阳”,是比较容易传播病毒的。
(厦门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