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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悲剧可以避免?

更新时间:2003-04-04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7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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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极端的人,做出了极端的事情;一批无辜的人,受到了极端的伤害;一个文明的社会,容不下极端的罪恶。


有多少悲剧可以避免?

2003-3-5


  激情燃烧的悲剧

这是3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有的已成为过去,有的正成为过去。
欲望是一个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便很难控制,而它直接导致的,则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报复杀人的严重后果。
我想到了一个名词:心灵黑洞。他们的心灵仿佛漆黑冰冷的冬夜,永远只看到自己的冷,却看不到周围。因此,时时以自我为中心,并伴随着不同程度的变态人格,为满足私欲或渲泄情绪不择手段,酿成悲剧。
受害者的眼泪令人心痛,但我们在心痛之余,更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无论对于个人还是整个社会,如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成为当务之急。心理现象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现象之一,它隐蔽、多变,且无形。了解犯罪,才能更有效地远离犯罪。及早对各种潜在犯罪心理进行疏导,将悲剧在发生之前避免,已经成为当前预防犯罪的一个重要课题。

1.名中医遭遇疯狂袭击
3月2日下午,杭州河坊街上方回春堂老中医黄英俊教授在门诊时遭一名病人疯狂袭击。记者从上城警方了解到,行凶肇事者昨日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当天下午,黄英俊正在坐堂门诊,还有护士在场。一名戴眼镜的男子走进店内二话没讲,掏出榔头冲上前,对黄医师一顿猛砸。此人后来被保安堵在天井,并最终被警方抓获。
31岁的沈文松是江干区笕桥镇人,是个乙肝患者,曾在黄医师处就医。在治疗过程中,心理渐渐出现了问题。据说此前几次想对黄医师下手,也曾通过本城一家媒体表示要“干掉那医生”。
事发后,沈的家人都很吃惊。沈患乙肝属实,他没有工作,也没有结婚。平时经常情绪很差,有什么事也不太跟家里人讲。

  2.义乌一托运站报复性爆炸事件
2月22日,义乌一托运站发生一起报复性爆炸事件(本报2月23、24日曾予报道)。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两人受伤。引爆炸药者同时身亡。经过DNA技术鉴定,警方23日确认,行凶者为义乌佛塘镇人吴寿喜。随着行凶者身份的确认,这起震惊浙江的恶意爆炸案宣告侦破。
据警方调查,今年39岁的吴寿喜曾在金华市金东区开办了一家到沈阳的货物托运处,与被害人支友祥在托运业务上有一定的竞争。去年4月,吴寿喜曾因经营不善亏本而产生过自杀的念头,在写遗书时被家人发现阻止。爆炸发生前一天,吴寿喜又因琐事与支友祥发生争执,争吵中吴寿喜被他人打了一个耳光。吴寿喜对此耿耿于怀,于是实施了报复性自杀爆炸。

  3.杭城发生一起爆炸案件
2002年2月7日早上8时许,杭州市发生一起爆炸案件,犯罪嫌疑人当场死亡,另有4人受伤。
案发后,省、市公安机关负责人率领刑侦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开展侦查工作。
案发地点在当时的下城交警大队一楼事故处理处。经现场勘查,认定死者为杭州籍的驾驶员朱建平,今年43岁。经查,2000年10月6日,朱建平驾车在杭州环城东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摩托车驾驶员死亡。经杭州市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朱建平负次要责任,警方依法对其处以治安处罚。朱建平对此一直心怀不满,遂于7日一早携带爆炸物品引爆身亡。

  极端情绪蕴含巨大危险

记者昨日就此采访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犯罪心理学副教授杨持光。他说,从犯罪心理学角度讲,这是一种有预谋的报复型犯罪。犯罪分子从一种非常狭隘的心理出发,往往带有极端的个人情绪,最后导致悲剧的发生。从客观上讲,这类犯罪分子往往是生活的弱者,现实造成了他们生活中一些在他们看来正当合理的需要得不到满足,而当这些自认为正当愿望一直无法实现时,从内心深处表现出了种种误解、焦虑和失望,感到走投无路,最后采取了极端的报复手段。他们一般不回避案情,也不顾自己生命。

  主观上讲,这类犯罪分子又往往是偏执狂,性格内向或心胸狭窄,看问题以自我为中心,习惯局限于自己遇到的一时一事,而不能放到整个宏观的社会环境来加以分析。心理不成熟,无法客观地以第三者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从而导致心理失衡。他们容易产生猜疑、嫉妒等不良心理,有什么事总是过度苦闷,且闷在心里,不愿和别人讲,深藏并压抑自己的感情问题,内心饱受孤独感的折磨。他们疑心较重,对一些小事耿耿于怀,以致越想越想不通,容易悲观绝望,从而铤而走险。

  一些性格偏执的人通常有潜在的报复型动机犯罪可能。从犯罪心理学上讲,人在走向犯罪前都有一段思想斗争最激烈的时刻,这时倘有人拉一把,多半会避免悲剧的发生。心的创伤和扭曲必须靠心来挽救。有时,冷漠的人际关系、不良的环境熏染、错误的教育方式和麻痹大意的管教办法,都有可能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当苗头出现时,其家庭成员更需要以包容之心对待,多以温情和爱来感化之,让他们得到起码的尊重和关注。单位、社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他的思想工作,包括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加强日常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以免小事酿大祸。

  当前,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激烈的竞争、社会的转型导致变态人格者尤其是各种精神疾病患者增多。不少病态人格者发展为违法犯罪者。相当一部分犯罪分子都存在一定的人格扭曲和心理障碍,刑事犯罪率与精神病患几乎是同步增长,二者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

  社会生活中冲突无处不在,个人变故、利益纠葛和思维碰撞在不断发生。如果社会处在躁动不安和浮泛极端的背景之下,就容易发生或大或小的毁灭性悲剧。一切极端情绪和极端意识都蕴含着巨大的危险,一切极端思潮和极端行为都是社会的大害。缓解极端情绪,矫正极端意识,反对极端思潮,预防极端行为,应该成为社会的共识。遏制这类恶性案件,最关键、最重要是培养人积极健康的心理,作为个人来讲,不断提高自己的生存能力,能力提高,就能适应变化,另一个方面,社会发展快了,社会应该提供措施抑制这种现象带来的负现象,比如建立心理治疗机构,当一个人意识到自己存在不健康心理后就应该去治疗,亲人朋友意识到了也应该提醒他去治疗。

  及时疏导是当务之急

  记者与杭州市公安局一位多年办案的刑警探讨这一问题的时候,他提到了“疏导”的问题:及时疏导是当务之急。

  社会发展快,很多人很难马上适应,易产生失落感、沮丧感,这种失落的心理、沮丧的感觉,长时间得不到调整,久而久之,人格会变异。长时间发展下去,这种人容易和社会的主流文化形成反叛,产生反叛后,他控制自己的能力比较弱,对社会构成危害。从目前有关资料来看,像这种因人格变态而导致的恶性犯罪呈上升趋势。

  日趋复杂的犯罪心理为社会造成了猝不及防的危害,消极激情容易在一些人中出现。警惕心理异常已成为公安工作中必须关注和对待的一个重要课题。

  这类罪犯往往具备以下特征:1、自尊心、成就感过强且畸形发展,自恃甚高,而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如意;2、其情感品质表现为缺乏原则性和不稳定性,在以自我为中心思想的支配下,个人的情感总纠缠于那些与自己利益相关的生活琐事,情感范围非常狭隘,极易与他人发生利害冲突;3、挫折耐受能力差。

(记者曾多次接到读者通过早报85055555打来的求助电话,其中有两位女士,受到前男朋友的生命威胁,四处躲避,连家也不敢回。)

  像这类情况,受威胁者首先要马上报案,由民警警告对方,说清事情利害关系。受威胁者自己提高防范意识,同时也可以通过双方共同的熟人做一些思想工作,说服对方,找出问题症结所在,该怎么解决就怎么解决。而不是一味消极逃避,最后有可能酿成恶性案件。

  当然,在公安工作的实践中,对以上几类人的心理变化,要通过观察法、谈心法、调查访问法、因素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加强了解,及早发现,加强教育,尽快解决并化解其心理危机,控制其不良情绪,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防止他们的“心中突然蹿出一头恶狼来”。在可能发生意外的情况下,要善于抓住“苗头”,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做好疏导工作,“防患于未然”,以保证人身安全。

  同时,把一些行之有效的预防侵害方法教授给群众,是预防犯罪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将有助于改善公众安全感。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应该做大量的宣传工作,指导群众如何有效应对突如其来的侵害,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新闻链接

  在西方国家,安全教育已从“预防犯罪”过渡到“预防被害”,认为受害人数的下降才是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英国,警察局经常免费为市民提供介绍如何防范突发性侵害的精美印刷品。这些宣传品非常详细地指导市民在街上如何测定自己可能被犯罪分子跟踪、女士挎包如何才能不被抢夺等。例如,挎包要一手相护、紧贴腰间;挎包中不要放家门钥匙等等。在日本,大街上很容易买到制作精美的“防侵害报警器”。这些报警器有的可以挂在手机上,有的可以挂在钱包上,平时看上去是非常漂亮的装饰物,但当遭遇到侵害时,会及时发出报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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