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看到一篇题为《专家呼吁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利》的文章。黄显斌、唐明山两位作者提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因携带乙肝病毒而遭遇不公正待遇的例子:张方,一位优秀大学毕业生,出于兴趣,报考了中国科学院心理所2002年的研究生。经过几个月的艰苦复习,取得了笔试第一的好成绩,但最终却被拒绝录取,理由是张方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消息见诸报端后,引起了社会各方的关注。
无独有偶,笔者的一位挚友近日也因同样的原因被拒于公务员的大门之外。作为世交,笔者亲见这位朋友多年的刻苦与努力。在几次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招考中,朋友的笔试成绩均名列前茅。经历了几次面试淘汰后,朋友在今年终于以笔试全市第一、面试综合成绩第一的好成绩被列入体检范围。大家都为她高兴。因而,她体检被淘汰的消息传出后,所有人都愕然。朋友身体一向健康,就因为与身俱来的病毒携带,使得20多年的努力和奋斗付之东流,真是太惨的一个现实!
病毒携带,难道真的是走不出的阴影?
事实上,我国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按现症肝炎患者处理,根据《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含组织、器官)、不宜入伍当兵及从事保育员、炊事员、入口食品行业外,可照常工作和学习。解放军302医院感染三科主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张鸿飞主任医师对此更有明确的答复: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母婴和性传播,正常的社交活动是不会传播病毒的。
据统计,目前中国有十分之一的人均不同程度地携带有乙肝病毒,我们难道要把这十分之一的人全都封锁起来?既然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直接的威胁,自然应和正常人一样享有求学和工作的权利。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社会均应给予乙肝病毒携带者以公正的待遇。别让病毒携带这一理由成为人才发展的障碍,更别以不公正的待遇给所有的病毒携带者笼罩上永远走不出的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