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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立法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权益

更新时间:2002-03-05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2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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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本报昨天报道有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不能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提案观点,见报后立即引起了强烈关注。记者昨天在采访中发现,社会的漠视和歧视已经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造成了极为强大的社会压力,他们将之视为难言之隐,就算在就业过程中遇到不公平的对待也不敢投诉,不少人还想方设法地隐瞒病情。本版将对此现象作出深入探讨。读者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提出。

  本报讯 针对有政协委员提出关注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受歧视的提案,本报记者采访了广州市的肝病专家和两位广东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广州市传染病研究所所长唐小平对提案表示双手赞成,并呼吁立法保护乙肝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来自医学界的人大代表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应该自觉进行积极治疗,减少传染途径,不会给社会造成新的隐患。

  广州市传染病研究所所长唐小平:“有此议案已是好开端”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副院长、广州市传染病研究所所长唐小平表示,他认为提案提得很好,说出了肝病医生和患者早就想说出的心里话!

  从1987年就开始从事肝病研究和治疗的唐小平,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所受到的歧视深有体会。唐小平告诉记者,基本上所有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心情都很压抑,每次看病都是偷偷摸摸,有的怕单位知道丢了工作,有的怕恋人知道而被抛弃,有的怕失去学业,种种的担心甚至让一些人患上抑郁症。

  唐小平指出,现在对于保护艾滋病人的权益我国已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为什么就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来保护乙肝及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权益?应该说有此议案已是一个好的开端。

  全国人大代表邱健行:“根据实际区别对待”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中医研究所教授邱健行每天看的60个病人中就有20个是乙肝病人,邱健行认为乙肝有一定的传染性,但并没有社会上流传的那么恐怖。总的来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身体状况好的要允许人家学习工作,还要尊重人家的隐私。

  全国人大代表吴广球:“患者自己也要自觉”

  全国人大代表、东莞市虎门医院院长吴广球表示,乙肝病人和病毒携带者在广东打工的很多。吴广球说,如果是传染性较强的“大三阳”要积极治疗,根据乙肝的传染方式,没有必要恐慌,他呼吁社会上给予同情,不要歧视,但乙肝者自己也要自觉,不要给社会造成影响。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大学医学院院长樊明文教授也认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合法权益应该立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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