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北京职员)
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简称乙肝携带者)合法就业权利。今后,国内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他们。
看到这则新闻之后,我的心还是猛地颤了一下。
两年前我大学毕业,因为上面的原因,被已经正式录用的报社辞退。其时我已经做了两个月的见习记者。
我当时几乎无言,只是对带我的老记者说了一句,“报社和别的地方一样”。然后收拾了行囊,来到北京。之所以有如此的感叹,在于那个报社不是第一个拒绝我的单位,也不是最后一家,他们都在好几次的复检之后,面有难色地对我说:“我们还是不能要你。”两年来,我在北京的数家公司“转悠”,都是一些小公司,我们戏称为“创业型公司”,那里没有“体检”,也就不会歧视,一切凭本事吃饭。
名校毕业的我很受重视,做的工作也颇受老总肯定,只是这些工作大多是短平快的操作思路,而我的职业理想就是做一名好的记者。只是在你还想着为别人受到的各种不公愤怒时,自己的苦难又向谁诉说呢?每当一个人的时候,我都会莫名地悲情起来,感叹我的人生道路为何如此多舛?
有人一定会说,这样的“意见”来得有些晚了。曾经有多少像我这样的年轻人的梦想粉碎了?我们憧憬过未来,我们发誓要干出一番事业,但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份却让我们在自身生存的边缘挣扎,哀叹、痛心……
但毕竟希望还是来了。也许,我会关注一下报社招聘的信息,今生,我还是要做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