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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医疗广告:我们应该指望谁

更新时间:2004-08-24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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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日新说

  执笔 老宋

  先有轻信者,然后有诈骗犯,先有有病乱投医,然后有百病都能治。当不孕不育、糖尿病、乙肝、癌症、红斑狼疮等疑难杂症仍困扰着医学界众多学术权威的时候,中国却冒出了许许多多包治百病的“神医妙手”。“五虎消癌汤”、“新兴医院”只不过是被曝光的几个“倒霉蛋”,没现形的真不知还有多少。电线杆子上的“老中医”我们见得多了,那些披着白大褂的“X主任”或“X教授”也见得多了,连旧社会卖大力丸的人,如今也钻进了某些医院。

  然而,指责那些可怜的病人和家属轻信,我们又实在于心不忍,而谴责那些伤天害理的“大夫们”,他们会捂着嘴挤弄着眼嘲笑我们幼稚。马克思早就预见性地说过,对于利欲熏心者来说,当利润为300%时,他就敢杀人,何况还是惊天的暴利和杀人不见血的手段呢,指望他们良心发现无异于与虎谋皮。

  而如果要讲良心,恐怕也不能仅仅要求这些人,你可以说那些挂在他们诊室的锦旗、牌匾是他们自己送的,那些“专家”或“学术称号”是买来的或自封的,但那些公然为他们做“医托”的明星们,良心又到哪里去了呢?往深里再追问一句,他们并没有像前辈们那样在街头招摇撞骗,可他们又是如何做到“家喻户晓”的呢?

  新华社的一篇报道说,如今药品广告80%违法,而每年有250万人上大当吃错药。这一方面说明了非法医疗广告的猖獗,另一方面暴露了我们监管的不力。而造成监管不力的原因既有有关部门重视不够或责任心的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却是“政出多门”———广告夸大宣传由工商部门监管,药品价格管理是物价局,药品质量的管理是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行为的管理是卫生局。都能管却都只能管一边,很多时候就变成了“都不管”,是谓体制上的尴尬。

  既然良心指望不得,那我们就只能期待体制上的突破和综合监管的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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