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了乙肝 该听谁的?
—专家呼吁规范头号传染病乙肝治疗市场
黄显斌 唐明山
河北秦皇岛税务干部姚某,患乙肝近20年,治来治去总治不好,起初多是根据广告宣传,服用各种“特效转阴”药物,花钱不少,但未能奏效。最近,患者先后到上海、北京等几家有影响的传染病专科医院,寻访多位专家,得出的治疗方案却各不相同。拿着几张内容各异的处方,他犯难了。在茫然的同时,他忍不住问道:“我到底该相信谁的?”
在9月16日的“全国乙肝宣传日”上,针对乙肝这个威胁我国人民健康的头号传染性疾病,解放军302医院医学博士刘士敬呼吁:如果没有一个规范的治疗乙肝大环境,没有一个具有法规性质的权威性文件指导治疗乙肝,后果是严重的,甚至是不堪设想的。
刘士敬博士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类似患者姚某的情况在我国并不鲜见。许多患者受市场上某些宣称能“迅速转阴”或能“根治”乙肝的“秘方”或保健品的蒙骗,舍财耗神,身心俱惫,痛苦不堪。据从他最近随机调查的146位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情况看,治疗平均时间为327天,使用药物种类平均16种(其中有的患者住院时口服及注射用药达到38种之多),平均支出7100元(最多者达到28万元)。实际疗效又如何呢?达到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俗称为“澳抗”)转阴者仅为2%,肝功能持续正常者只占13.5%,绝大多数患者虽经多年治疗,但病情并未得到控制,有的患者肝功检测反复异常;有的乙肝病毒复制指标始终阳性;有的虽然一时转阴,没过多久又转为阳性;有的虽然转阴,但是病情却恶化,出现了肝硬化情况。
[提示]迄今为止,治疗乙肝的特效药物尚未问世。但是国内市场上流通的治疗乙肝的中西药物五花八门。我国乙肝感染者多达一亿多,一亿多人和成百上千种药物构成的治疗网络巨大而复杂。
有规范的诊断标准
无法定的治疗方案
目前,乙肝的诊断标准非常规范,其内容随着基础和临床研究的深化而完善。2000年,中华医学会在西安召开的会议上制定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成为具有权威和法规意义的标准,该方案详细而明确地规定了轻度、中度、重度、重型肝炎的诊断标准。但是对这四型肝炎如何治疗只笼统规定了一个原则,对这四型肝炎该怎样治疗并无法定方案。另外,对于我国一亿多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需要治疗以及如何治疗,目前存在争议,应该有个明确指导意见;对于各型肝炎该如何治疗,用什么药物,不能用什么药物,什么治疗方案为首选或一线用药,什么方案为次选或二线用药应该明确规定。这个方案应该包括如何联合用药、用药的时机、用药的完整疗程、用药的剂量和规律等等。由于没有法定的规范治疗方案,医院在治疗上就各自为阵,患者得不到规范治疗,花费的冤枉钱不计其数,有的病情被延误或加重,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所以,急需由中华医学会研究确立治疗方案细则,一经颁布的细则应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效力。2000年版《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附件当中对抗病毒药物治疗乙肝的细则进行了规定,其中规定了α干扰素治疗乙肝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剂量及疗程、疗效评定标准等,这是一个可喜的开端,为干扰素的合理使用提供了权威的指导性依据。
有记载的治疗乙肝药物达900余种
乙肝治疗用药物亟待规范
用于治疗乙肝的药品到底有多少种,谁也说不清楚。据《病毒性肝炎药物手册》记载,用于治疗乙肝的正式药物西药至少有173种、中药有635种,当然这只是一个基数。目前在临床上使用的药物大致可分为进口西药、仿制西药、正规有批号的中成药、非标院内制剂、科研用药、验方、秘方、各种丸散膏丹和汤剂,药物按其功用分为抗病毒、调整免疫、抗肝纤维化、护肝抗炎等几大类。无论是中药还是西药,都面临规范化的急迫问题。
第一、西药的大量引进曾唤起或点燃了失望已久的国人心灵,但最终结果还是“雷声大、雨点小”。西药在中国广泛使用后,出现了明显的“水土不服”现象,某些药最终认定对于亚裔人种、家族传播背景的乙肝患者疗效不佳;某些药停药后出现的肝功及病毒指标强力“反弹”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病毒变异和耐药问题日见突出。各种进口药物的引进,并未使我国乙肝走出困境,有不少早期引进的药物被证实疗效不佳、副作用大,现已极少使用,应该明确说明并加以禁止;对现在可以继续使用的西药,应该有所规定,同时严格遵守其使用适应症和禁忌症,规范使用;基于以往盲目引进造成的经费流失和疗效不佳等经验教训,今后如再引进西药品种,需慎之又慎,引进前务必事先在我国进行严格的临床观察,样本数量应该加大,观察时间需要延长,确实证实要比以往和现有引进药物的疗效好、疗效稳定、副作用小、价格低廉,方可正式引进。即便是正式引进,也不宜一哄而上、各个病人都用,凡是引进药物都应作为限用药物,限定在一定区域、一定医院、一定患者群中使用,并为每一位使用者单独建立病历档案,以便收集完整的治疗情况。
第二、使用中草药和中成药治疗乙肝是我国的特色,但同样面临着急需规范的问题。首先,对于数以千计的中草药,哪些可以用于治疗乙肝,哪些不宜用于治疗乙肝,没有明文规定,尤其是不宜用于治疗乙肝的中草药,如肝毒性或肾毒性作用突出的一些中药,应该明示禁用或慎用。其次,治疗性用药和保健性用药的使用区别应该加以规范。治疗乙肝的中成药争相问世,这些药物的研制和申报符合国家药审有关规定和程序,功效齐全,但等到应用于临床,疗效却千差万别。究其原因,除了药物实际效力有限外,没有规范使用是其中一个制约因素。
200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