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因心脏病住院,化验血液时意外地验出了乙肝“小三阳”,两位住院部医师再三叮嘱要与家属隔离,并给了些治乙肝的药品,数天后即让我出了院。我询问了另两家医院三位门诊医师,问“小三阳”是否传染,都答复传染,并开了一些治疗药品。
最近见到某主任医师,他说乙肝“小三阳”仅血液传染,除输血外,对家属不传染,不需要治疗。又说他学校集体检查身体时,有一些教职工也是“小三阳”,均未给予治疗。不知这一理论是否正确,如果正确,不但我本人可免除求医吃药的负担,一家老小更可不再为隔离而烦心。
为此特提出以下问题,务请您赐教。“小三阳”患者是否能与家人共餐或共餐具?是否能与家人共用抽水马桶大小便?是否能为家人做饭?汗水所污染的衣物是否需要消毒,分开清洗?是否的确不需要治疗?
此外,胆囊炎是否传染?如“小三阳”患者兼有胆囊炎是否更易传染?二者用药是否一致?
谢谢!
乙肝小三阳患者郭吉禧
下面请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肝病研究所王豪主任为患者答疑:
关于患者来信中提到的几个问题,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看法。
凡携带有乙肝病毒的人,都有可能将其携带的病毒传给别人,因此都是传染源,而且携带的病毒越多,传染性也就越强。人们俗称的乙肝“大三阳”,实质上是指乙肝病毒的HBeAg阳性,而“小三阳”则是指抗-HBe阳性。“大、小三阳”的共同点在于二者都是现症病毒感染者,体内都携带有乙肝病毒,区别则在于“大三阳”者病毒复制活跃,病毒数量多,传染性强;“小三阳”则是病毒复制低下,病毒数量少,传染性低(当然,不包括病毒基因前C区变异的患者)。所以说,“大、小三阳”只是在携带乙肝病毒的数量上有差别,而不是有病毒和无病毒的差别。简单说就是,无论“大、小三阳”都携带有乙肝病毒,都有传染性,但传染性的大小不同。
乙肝病毒主要存在于肝脏和血液中,而且可随着血液到达人体所有的体液中去,如唾液、汗液、精液、阴道分泌物等。所以理论上讲这些体液都有传染性。乙肝病毒必须进入人的血液才能造成感染,但是乙肝病毒自身不会运动,不能自己穿透人体正常的皮肤黏膜进入血液中去,而必须通过破损的皮肤、黏膜和血管才能进入血液。举例说,将乙肝病毒抹在正常的皮肤上是不可能感染乙肝的。所以一般人在皮肤、黏膜都正常的情况下,通过日常生活接触和汗液不会传染乙肝。唾液中病毒也难以穿透正常人的口腔和胃黏膜,而且在胃里也容易被胃酸所破坏,所以乙肝病毒经消化道传染的可能性很小。夫妻性生活时感染乙肝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因此我们主张在夫妻性生活时使用避孕套较为安全。调查资料显示,夫妻一方有乙肝的,另一方在婚后感染乙肝的可能性较之双方均无乙肝者明显增加。
人在感染乙肝病毒后,有两种转归,一种是迅速痊愈,并产生保护性抗体即抗-HBs和非保护性抗体即-HBc,也可能只产生抗-HBc;另一种转归是转为慢性,长期(多数是终生)携带乙肝病毒。成年人感染乙肝病毒后多数(85%—90%)迅速自然痊愈,不转成慢性。而婴幼儿感染乙肝病毒则很容易转为慢性并长期携带病毒。夫妻之间的感染属于成年人感染,所以在感染后转成慢性乙肝的不多,一般认为少于20%。综上所述,乙肝在日常生活中传染的可能性并不大,一般接触、共餐、洗衣、做饭不易感染。夫妻之间感染的可能性略高,但成年人被感染绝大多数可以自然痊愈。
防止乙肝最好的办法不是被动地隔离病人,而是将尚未感染乙肝的正常人保护起来,即给正常人注射乙肝疫苗,使之产生抗乙肝的抗体和淋巴细胞,这样即便和乙肝病人有密切接触,甚至有乙肝病毒进入体内,一般也不会再感染乙型肝炎了,因为抗乙肝的抗体和淋巴细胞可以将进入体内的乙肝病毒迅速完全杀灭。所以现在主张所有未患乙肝的正常人都去注射乙肝疫苗,这样比被动地躲来躲去要好得多。家里或单位有一个人患了乙肝,其它人都去注射乙肝疫苗,然后大家仍然可以共餐,共同工作,一起生活,夫妻之间仍可以过正常的性生活,这才是可靠而又可取的方法。
“大三阳”或“小三阳”的化验结果只能说明体内病毒数量的多少,不能说明是否存在肝脏的损伤,而我们治疗的主要指征是肝脏出现明显的损伤。所以无论病人是“大、小三阳”,如果无肝脏损伤的证据,则都不需要治疗;反之则无论“大、小三阳”都必须治疗。
胆囊炎不是传染病。“大、小三阳”的乙肝患者都可以合并胆囊炎,与乙肝的传染性强弱无关。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