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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阿德福韦酯之争转移至渠道终端

更新时间:2005-07-14 18:35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3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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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阿德福韦酯全面上市之前的较量中,各生产企业曾一度就专利问题展开争夺,而现在焦点又移到了渠道终端。

刚刚过去的一个月是阿德福韦酯类生产企业如火如荼的一个月。

海南康联总代理的首个国内阿德福韦酯类产品“代丁”上市第一个月,60万件产品售罄,工厂方面随即加大了生产规模。

尽管贺维力的上市时间定在今年七八月份,使原研企业葛兰素史克没能拔得市场头筹,但在6月举办的一次大规模的“贺维力全国上市会”上,数百名临床医生和专家齐聚上海,葛兰素史克把国外的最新临床数据和学术研究成果进行了公布,为上市作好了充分的着陆准备。

国内肝健康用药著名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企业——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匹伏阿德福韦的晶体”发明专利(专利号:ZL02137905.X),成为该发明专利的惟一专利权人,独家拥有阿德福韦晶体(E型,即第Ⅴ型晶体)及其制备工艺发明专利技术。

专利不再是核心问题?

葛兰素史克就阿德福韦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了2个晶型和1种生产工艺的专利,预计在几个月内就能够通过审批。葛兰素史克抗病毒产品市场经理黄怡峥对于去年向60多家国内研制阿德福韦酯的企业发出沟通函一事表示:“是让企业及时了解到原研公司的研究和产权申报情况,避免他们因重复研究而最终不能申报导致的浪费。我们并无意打专利战!”

正大天晴方面认为,专利会是目前国内阿德福韦酯研究生产企业的焦点问题,原因是有10多家企业也申请了阿德福韦酯晶型专利,且大多数专利申请中的新晶型与正大天晴或葛兰素史克专利许可授予方美国吉尔利德公司的相似,极有可能因缺乏新颖性而授权前景不甚乐观。正大天晴的陶惠启总裁介绍,在阿德福韦酯产品研发初期,企业就高度关注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在保护自己产品知识产权的同时,为了规避风险、降低市场同质化竞争,真正做到了产品研发,专利先行。

对于使用抗病毒的方法治疗乙肝在临床早已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康联的副总经理刘卫以“供不应求”来描述阿德福韦酯在市场上一个多月来的反应。面对诱人的肝病抗病毒药物市场,阿德福韦酯的各研制企业首先主动规避了触犯专利的可能,并积极保护自己的专利,使得能进入市场的企业数量减少。专利工作准备在前而不是在后,为企业快速占领市场排除干扰提供了保障。“不以专利垄断市场,而是我们保护市场的有利手段,专利战不是根本,市场才是根本”的观点得到了上述企业的一致认同。

渠道终端之争

专利保护是公平市场竞争的一个条件但不是惟一手段。当专利已经不再是抵在喉咙的剑时,更多的市场较量在等待各个企业。

葛兰素史克在关注专利问题的同时紧锣密鼓地筹备着贺维力七八月份的上市。据黄怡峥介绍,未来国内销售的“贺维力”在国内生产,目前10毫克×14片规格的产品全国定价为298元人民币,与之相比目前国内企业相同规格产品的价格在220~230元之间,黄怡峥分析:“在全球各销售区域中,中国区属于价格最低的区域之一。因此原来国内企业的价格优势并不十分突出。”

刘卫则认为,作为一种长期使用的药品,这样的价格差距已经可以形成自己的优势了。目前,产品率先上市的康联在为市场的热求而兴奋之余,新问题接踵而至。据刘卫介绍,其不少经销商收到了葛兰素史克发出的传真函,他看过后理解为已经代理“代丁”产品的经销商将不能代理“贺维力”,而且考虑收回该经销商对葛兰素史克其他产品的代理权。

黄怡峥对记者肯定了曾发出传真,但对于传真的目的和理解作出了不同的解释:“由于是非常接近的产品,我们从保护公司销售信息的角度出发,与经销商作了沟通。同时我们并没有要收回其他产品推广工作的代理经销权,不同的产品由不同的部门合作,设想一下因为一个产品而影响其他产品推广工作的正常开展,既不合理也不容易执行。而且,许多经销商都是同公司常年的多种产品的合作,公司不会做那么武断的决定。”

而对于是否不会把“贺维力”交给“代丁”经销代理商,她再次强调要从保护公司的销售信息出发。刘卫则表示,作为经销代理商的商业公司都为各制药企业设立了不同的客户代码,以此保证各企业的信息。同时国内其他药品相似的情况也很多,但生产商从来没有对经销商提出这样的要求。

正大天晴认为,他们目前生产销售及在研的治疗肝病的系列产品会为明年阿德福韦酯(天晴康阳)提供耕耘多年的市场基础,再加上拥有专利的保护伞,极有可能后发而不落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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