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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乙肝门诊报销取消单位盖章

更新时间:2015年05月06日10:49:04    作者:战胜乙肝网    文章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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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报讯 (记者朱惠、叶纯)对武汉乙肝患者易明(化名)来说,多年的期盼终于成真。昨日,记者从武汉市人社局获悉,目前该局已下发《关于调整武汉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有关办理程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单位参保人员、随高校参保的大学生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的申请资料可直接向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不需单位盖章”。

  2012年10月,武汉市人社局将包括乙肝抗病毒治疗在内的16种疾病,纳入该市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范围。但在乙肝患者易明看来,这项惠民政策无形中设置了一道门槛,单位参保人需通过单位统一申报。因为担心申报会泄露自己的病情隐私,易明选择自掏腰包治疗。2013年12月,他向武汉市人社局发送“万言信”,希望取消门诊报销“单位申报”环节,在苦等一年无果后,向楚天金报记者求助。从2014年12月至今,楚天金报刊发“乙肝医保报销难题”系列报道,反映乙肝患者的呼声。

  武汉市人社局副局长张成仁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楚天金报报道刊登后,武汉市人社局十分重视,前往长沙、合肥等周边城市进行调研,了解这些城市在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中的程序,借鉴好的经验做法。

  张成仁表示,“不需单位盖章”的规定出台,一方面是关注到乙肝患者在办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过程中,担心因单位盖章环节遭遇病情隐私暴露的呼声;另一方面,也是在对同类城市进行专题调研后,在法律法规无禁止前提下,以方便百姓办事,以人为本的原则,对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程序进行调整。

  他同时强调,目前武汉市共有26种疾病被纳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范围,无论疾病种类还是报销额度均在全国同类城市中排在前列。此次办理程序调整后,除乙肝抗病毒治疗外,还有7种重症疾病和18种慢性病在办理报销程序时,也不再需要“单位盖章”。因此,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也将惠及更多市民。

  据介绍,《通知》已经下发到各社保经办机构。目前,武汉市人社局医保处、武汉市医保中心等正在做好程序调整的人员培训、政策告知等工作,让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记者探访

  社保办理窗口已执行新规

  昨日下午2时40分,记者再次来到武汉市人社局武昌社会保险管理处3楼,向门诊重症审核2号窗口咨询乙肝门诊报销程序。该窗口一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可先参看该中心张贴的“门诊治疗部分重症(慢性)疾病办理通知”。

  记者随后看到,张贴的办理流程仍为原先的规定:单位参保人员、参保的大学生由单位(高校)向辖区社保处(分局)申报。记者再次向窗口工作人员询问:人社局已于4月发文取消了乙肝门诊报销由单位申报环节,现在是否可以无需单位盖章,直接申请办理。

  该处门诊重症审核1号窗口的冯姓工作人员表示,“这两天的确已接到相关程序的调整通知”,职工医保乙肝患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即可申请报销,无需再经单位盖章。

  患者点赞

  乙肝患者小如:

  每月千元治疗费可报销了

  30岁的乙肝患者小如(化名)是一名事业单位职工,目前正在接受抗病毒治疗,但由于需向单位申报才能申请乙肝门诊报销,因此,他至今没有申请。

  得知“单位盖章”环节已取消,他激动得好一会儿没说出话来。“一个月1000多元的治疗费用,相当于我一半的工资,终于可以报销了。”小如说,不需要单位盖章之后,乙肝职工患者再也不用担心可能带来的病情隐私泄露。“这真是一个好消息!”昨日,在武汉一高校就读大二的20岁男生小悟(化名),得知申报乙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不需通过学校盖章后,非常开心。

  小悟曾于今年1月向人社局递交建议信呼吁取消乙肝门诊报销需单位(学校)盖章环节。他告诉记者,在2013年9月,原本报考外地一所高校的他,因为乙肝被拒绝录取。正是因为这样的遭遇,让他对社会偏见感受更深。尽管之后顺利来到武汉求学,但是入学后自己一直没敢向周围人提起自己的病情,只向最亲密的一位朋友吐露过心声。

  小悟说,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他的肝功能已经恢复正常。但是,他也十分担忧自己病情反复。按照武汉市之前的规定,如果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那么意味着他要通过学校申报,才能享受相关医保政策。“现在不用通过学校就可以报销,我要立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我的病友们,他们一定也会非常开心!”小悟说。

  乙肝患者易明:

  感谢所有付出努力的人 为金报点赞

  昨日,得知武汉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重症的办理程序作出了重大调整,取消了“单位盖章”的环节,易明(化名)真是喜出望外:“对推动这项政策转变付出努力的人们,特别是《楚天金报》持续有力的报道,表示由衷钦佩和感谢。衷心为贵报点十个赞!”

  “金报的报道代表了民心民意,体现了高度社会责任感。”易明说,此次调整将为武汉千万乙肝患者带来福音,为他们切切实实减轻经济负担。这表明,主流媒体的监督报道,可推动民生政策的完善调整,促进政府部门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这也是新闻媒体为社会进步和城市文明建设做出的实在贡献。“对于能够从老百姓切身利益出发来合理制定政策的政府部门,我想为他们点个赞!”乙肝患者小如也表示。

  事件回顾

  2012年10月

  武汉市人社局宣布,将包括乙肝抗病毒治疗在内的16种疾病,纳入该市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范围。

  2013年12月

  乙肝患者易明向武汉市人社局信访处递交“万言信”(电邮),希望取消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程序中,单位参保人员需由单位申报的环节。

  2014年12月

  在苦等一年没有盼来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程序调整后,易明带着部分乙肝患者的呼声,以及“万言信”,找到楚天金报记者倾诉困惑。

  楚天金报推出系列报道,反映易明等乙肝患者的心声。

  2015年1月

  武汉市人社局、武汉市医保中心1月1日在接受楚天金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将探索网上申报等多种办理渠道。

  
4位武汉乙肝病毒携带者1月5日来到武汉市人社局,递交了一封建议信,再次呼吁取消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中要求单位参保人员“由单位申报”的环节。

  武汉人社局回应,将调研其他城市做法,如果多数城市不需由单位申报,“武汉应该也是可以做到的”。

  2015年4月

  武汉市人社局4月22日下发通知,包括乙肝抗病毒治疗在内的26种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不再需“单位申报”。

Tags:门诊,报销,单位盖章  
责任编辑:战胜乙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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