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北京作为首善之区早该实行乙肝免检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北京市高招体检工作将于3月初开始,有关方面表示,正式文件出台前仍按原办法检查乙肝表面抗原和转氨酶。话音刚落,这个“正式文件”就出台了。昨天,卫生部等国家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
稍早前,北京体检中心有关人士还提到,检查乙肝表面抗原和转氨酶“与乙肝五项是两个概念”。现在,且不说检查乙肝表面抗原本就包括在乙肝五项之内,通知还特别强调,“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面对这份通知,北京体检中心这下总该无话可说了吧。
不过,还有一点特别让人纳闷:有关方面所谓的“原办法”究竟何方神圣,为何新措施未出台前就非得按这老规矩办事?
查了一下,这里指的应该是2003年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根据这一文件,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在报考专业上会受到若干限制。问题是,不说这份文件和刚出台的三部门通知相冲突,它还与早已出台或修订的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规存在抵触之处。三部门这次出台的文件,实际上就是根据相关法规的精神或规定起草的。这就意味着,体检中心所依据的“原办法”本身就是靠不住的。
也就是说,即便三部门没有发出通知,高招体检能否继续进行相关检查也是很值得怀疑的。而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原因就在于现行相关法规文件互相打架,或者新出台法规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一边是坚决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入学、就业权利,另一边却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限制性政策规定,这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当前所遭遇的一个困境。虽说相关人群可以拿这个法规来维护自身权益,对方却仍然能够找出冠冕堂皇的理由,继续进行歧视性对待。例如,2007年国家有关部门就出台过《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可乙肝歧视问题仍如坚冰一般铁打不动,整体进步不大。
由此可见,目前有必要加大相关法规政策的清理力度,从源头上遏制乙肝歧视的“制度传播”途径。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各地需在30日内对当地现行的有关入学、就业体检的相关政策完成废止或修改工作,违规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当然,政策混乱还只是造成乙肝歧视的一大来源。除此之外,社会认识滞后,公众有所顾忌,以及相关利益纠结,都为打破乙肝歧视设下层层障碍。特别是对一些部门或机构来讲,取消相关检查就等于失去了一块利润来源。有报道称,给乙肝病毒携带者提供虚假健康证明在一些城市已经形成产业,这些利益既得者未必就愿意看到乙肝人群能够像正常人那样入学和就业。这样来看,彻底打破乙肝歧视恐怕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但这也反过来说明,整个社会越早意识到问题所在,尽快从各方面消除乙肝歧视的症结,越有利于乙肝人群早日回归社会生活。应该说,北京的高招体检工作原本不必等到国家三令五申,才放弃不合时宜的歧视性政策,而是早就应该积极响应和贯彻相关法规精神,让“乙肝免检”这一合乎科学常识,顺应时代大潮的措施早日在北京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