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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疾病:要人权还是要知识产权?

更新时间:2005-04-24 00:00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3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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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艾滋病:要人权还是要知识产权?

作者:旺才 | 2005年04月23日03时44分 | 已阅 50 次
  无限度的保护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利益正在戕害中国广大地层人民。
  
缺陷巨大的中国医疗体制
  
  今年5月,温家宝总理对葛兰素史克公司位于英国布伦特福的公司总部的参观和访问。这是一个标志性的讯号―――他清楚的表明:象葛兰素史克这样的巨型跨国企业,其在中国市场的地位和影响巨大,乃至中国政府,也不得不向他们低头。一方面,这表明在中国加入WTO后,虽然市场开放的进程有限,但在相当一些领域和行业,跨国集团不仅享有和中国企业一样的待遇,甚至在某些方面享有特权。二方面中国政府在和跨国集团的以其说“合作”从某种方面讲更象是共同利益的“伙伴”关系正在形成。这也表明,中国政府通过专利保护在在向世界“证明”他们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努力是无可指责的。最近欧盟和美国清楚的告诉中国:要取得WTO后市场经济地位,仅仅做这些,这还不够。而中国由于庞大的人口带来包括医疗保障体系巨大的漏洞后面,同时也刺激和培养了庞大而消费昂贵的医疗产品市场。而跨国制药集团和国内制药企业都将这视为获取巨大利益的“金矿”。从而展开争夺。与此同时,由于医药流通整个体系存在的巨大缺陷,造成种种幕后交易的黑幕:医药产品价格昂贵,医院获益巨大,医生收受“红包”和“回扣”,而患者由于无法承受负担,苦不堪言。现在中国政府显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不过,这些措施不是缺乏操作性,就是没有触及到医疗保障体系漏洞的根源―――体制。为此,老百姓深感失望。在保护医院生产企业――医院利益和患者利益之间,面临两难决策。而在中国,在医疗产业超高速发展,新医院、大型医疗机构通过实力不断庞大的同时,增进国民基本健康的基础医疗保障体系和免疫体系却被放置一边。在社会发展各种病患增加的同时,整个国民的健康体质却因为滥用抗生素,滥用药物而不断下降,这就造成了一个循环的怪圈:病患越来越多――治疗费用越来越高――滥用药物越来越多――健康情况越来越差。
  
跨国制药集团在中国享有特权
  
  和其他大型跨国集团一样,全球最大制药企业之一的葛兰素史克(简称GSK)公司,其在中国市场高速发展,获益巨大的背后,正在千方百计地阻止中国患者得到廉价药品。而这一切,都源于这些公司在中国享有的特权―――专利和政策保护。而通过专利保护,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利用贸易规则大棒享受“特权”。与此同时,在全世界的其他不发达地区―――印度和南美洲等贫穷国家,政府通过启动强制机制,使得那里的人民可以廉价乃至免费获得他们健康所需要的药品。
  
  葛兰素史克(简称GSK)是英国最大的企业,同时也是全球第二大生物制药企业,目前它在中国的投资是英国所有企业中规模最大和时间最早的。GSK在中国的投资总额已超过2.6亿英镑(约合36.4亿元人民币),而GSK在华合资、独资企业已有包括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葛兰素史克制药(重庆)有限公司、葛兰素史克(苏州)制药有限公司、史克必成生物制品(上海)有限公司和广州新源饮料有限公司等7家。年销售达到20多亿,效益惊人。
  
  作为英国在华最大投资企业,葛兰素史克公司已取代全球最大制药企业辉瑞成为外资制药企业在中国最大的投资者。葛兰素史克公司在中国一向以积极参与英国驻华使馆主办的公益活动进行了长期和大量的投资。然而,这些投资都取得了该公司“预期”的效果―――GSK显然在华地位得到中国政府的重视,并成为温家宝总理欧洲之行参观访问的为数不多的两家企业之一。显然,跨国公司投资中国获得的经济地位成为英国在华最大受益并成为象征。以中国政府一直在强调“对外开放”和加入WTO后市场经济的发展进程来看,葛兰素史克作为大量外资投资中国从中受益者,中国政府正在小心翼翼的保护着和他们的关系,在得到实惠的同时,保护跨国企业在华利益成为市场开放经济发展的政绩。十几年来,实力雄厚的葛兰素史克公司在中国的不时以投身于社会健康教育活动,公益事业。向有关团体捐助设备、资金、药品价值总计达6,000万元。不过,与他在中国市场的巨大获益来看,这些投入无疑杯水车薪。
  
  2004年 3月初,国内多家制药企业收到了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发出的“关于阿德福韦酯中国专利申请的沟通函”,函中提醒国内企业注意上述专利申请的存在及投资该产品所面临的潜在危险。据悉,这是阿德福韦酯现身中国后,葛兰素史克首次就阿德福韦酯的专利问题向国内企业发出警告。为此,引发了一系列大的震动,阿德福韦酯作为刚刚面世的最新抗病毒药品,其临床效果显著。据业内人士分析,在过去的日子里,葛兰素史克凭借治疗乙肝药物拉米夫定(贺普丁)在中国赚得盆满钵满,拉米夫定不但是原研药中公认卖得最好的品种,还一直稳居国内用药销售排行前十名。而从资料来看,阿德福韦酯对乙肝的治疗疗效比拉米夫定似乎更胜一筹,它避免了拉米夫定的反跳现像,葛兰素史克对阿德福韦酯无疑寄予厚望。因此,业内人士认为,葛兰素史克可能会在专利问题上与中国企业争斗到底,而沟通函只是这场“斗法”的开始。
  
  说到专利保护,近年来,药品专利的纷争屡见不鲜,在国内企业在与原研企业的较量中,普遍形成了一定默契。国外制药企业往往以大规模资金投资研发新药,一个产品从前期研发到后期临床验证,研发资金高达上亿乃至数亿美元。专利保护可以有效的保护这些企业的合法智力财力投入和回报,跨国企业在其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前,往往先申请取得国内的专利保护,以拉米夫定为例,拉米夫定(3TC or Epivir)是英国葛兰素-史克公司开发的用于治疗乙型肝炎和艾滋病的新型药物,在中国广泛地应用于乙型肝炎的治疗,药品的中文名字被翻译为贺普汀。价格昂贵,包装14粒一盒的贺普汀,国内零售价高达242-270元。这种双脱氧核苷酸药物是由葛兰素史克公司在1992年研发并生产的,1999年6月18日获国内药品行政保护。拉米夫定的销售一直在全国药品销售金额排名中占据前额,连续数年成为抗乙肝类头号药物。
  
  由于目前国内肝病毒携带者高达1.2亿,如何防止乙肝危险成为全社会的一件大事,而拉米夫定在国内的专利保护还未过期,预计要2008年以后才有可能成为国内制药企业的产品。所有一切,这都不是葛兰素-史克公司需要担心的,由于该产品目前由该公司在国内的独家生产地位,单产品国内年销量光医院销售就达4亿人民币。乃至葛兰素-史克公司在中国赚了个财大气粗,连续在中国投资,并准备在上海建立全球研发中心。
  
  然而,并非只有葛兰素-史克一家公司产品在中国的销售情况是如此。据了解,辉瑞、拜尔、默沙东等大型制药集团产品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大地如此。而这些企业推出的大多数为处方药,也就是说,他们推出的这些产品,多数是专利药品,主要是通过医院专门医院销售,而处方药通过零售药店渠道销售非常少。这就给这些产品获取暴利留下了相当大的保护空间。而对处方药,这些公司的表现非常精明―――在其合资企业中生产OTC(非处方药),而对处方药生产的企业,几乎都是外资独资公司。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的处方药部经理施伟励就曾表示和非处方药部门相比有很大不同。在作为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处方药部门支柱的中美天津史克有限公司,外方只占55%的股份,动用资金很大程度上需要中方股东的同意,而在作为葛兰素史克(中国)处方药基地的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和葛兰素史克(苏州)有限公司,外方则分别拥有90%和100%的股份。这使处方药部门成了葛兰素史克制药公司在中国资金运用的最重要后盾。这里必须要解读为什么外资公司如此重视处方药的销售―――在处方药的销售中,国外公司主要对医院临床医生采用学术合作方式促销―――而所谓“学术合作”,无外乎由这些公司提供一笔客观的科研经费―――让这些医生大量使用这些产品。而学术合作的花样非常多,或是频繁不定期的邀请相关医生参加各种会议,而这些会议经费,往来机票,礼物,吃住均由这些公司全程提供。还有就是对药品临床的课题研究,在一定程度下,选病人在临床使用该药品,然后跟踪病患情况。这里要说明的是,这种“学术研究”一般是“有偿”形势,所谓“有偿”―――即病人使用该药品完全是自己掏钱。而由该公司安装合同约定,按照一定时间一定数量给这些医生经费,这些公司利用医疗法规的漏洞,“合理合法”的大量采用“学术合作”方式,几乎把学术研究变成了变相回扣。虽然,这些外资公司管理严格,一般都表示:如发现其属下医药代表有“回扣”行为,会立即开除。但是:对以处方药为主的跨国医药公司来说,开展学术活动的费用一般占公司市场推广总费用的60-70%。也就是说,这些医药代表平时掌握的大量资金进行临床促销,实际却一直在给医生变相回扣。

艾滋病在中国形势日趋严峻
  
  艾滋病正在全球肆虐,这几乎是不争的事实。但随着国家,地区间的经济差异,这种情况却有所不同,发达国家由于其国民医疗保险体系完备,科研技术实力雄厚,一旦被查出携带艾滋病毒,控制非常有利,在使用药物治疗方面几乎没有任何限制。而在中国情况非常严重,而抗艾滋病国产药物只有四种:去羟肌苷(ddI),司他夫定(d4T),奈伟拉平(NVP),和齐多夫定(AZT/ ZDV)。而这几种药物临床效果和副作为非常差,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在2003年11月已经将ddI和d4T列入不推荐的药物名单中,通用名药物中,由于只有ddI的散剂才可以合法使用,因此造成了服用的困难。携带乙肝病毒的患者不能服用NVP,而乙肝病毒携带者在中国人口中占很大比例(10-20%)。目前任何一种国产药的组合都不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一线用药的组合方案。
  
  而时不我待,中国艾滋病发展趋势日趋严峻:艾滋病每年传播增长速度达到30%,而目前据保守估计:中国艾滋病患者已超百万,据中国官方估计,直至去年年底,全国共有八十五万人染上艾滋病,其中十至十二万人已经因病去世,患者多数经静脉注射毒品、输血或透过性接触感染,但官方公布的数字仍无法引起公众关注卖淫、吸毒可导致艾滋病蔓延,联合国相信目前中国至少超过一百万人染上艾滋病。而相关情况由于最近报道很多,这里就不赘述了。
  
  就在前两年,公开讨论艾滋病还被视为禁忌话题,原因是这种讯息会“破坏社会稳定”。但是事实的发展使得政府不得不坐下来面对。虽然最近官方媒体在艾滋病问题上有了一些正式的讨论和宣传,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但在实际行动中却未能受各种制约。最近“世界艾滋病大会”在泰国曼谷召开,从国内报道我们可以得知:在今后2-4年是在国内控制艾滋病泛滥的“关键期”,处于攻坚阶段。因为早在数年前,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曾指出中国若不尽快采取紧急措施,到2010年,将最少有一千万以上的艾滋病患者。
  
  亡羊补牢,为时可晚?!最近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执行主任彼得.皮奥就表示:“此时展开对抗艾滋病的全社会动员活动,对艾滋病这颗定时炸弹的爆炸是原原不够的”。而由于目前中国在加入WTO时所做的承诺过于草率,在药品专利限制非常严格,使得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抗艾滋一线用药在国内均无法购买和使用。即便可以在一些特殊渠道获得,价格也难以承受。
  
  而国内目前所能提供的四种抗艾滋药物——去羟肌苷(ddI),司他夫定(d4T),齐多夫定(AZT)和奈伟拉平(NVP)——都有很大的改善余地。它们不仅有严重的毒性,尤其是在如果病患不能很好地坚持服药的话,这四种现在正在使用的药物很容易使艾滋病人产生抗药性。
  
跨国集团正通过特权阻止中国病患获得廉价药物
  
  面对艾滋病恶梦般是肆虐,全世界其他地区和国家的情况都和中国不同。以上面提到的拉米夫定(3TC or Epivir)来说,它是所有的一线用药组合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在国内售价昂贵,主要用于治疗乙肝。而该产品的通用名同类产品在世界范围内销售价却非常低廉。拉米夫定比大多数抗病毒药物都更容易耐受,副作用也小。在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仿制的拉米夫定是可以获得的。目前最便宜的仿制拉米夫定仅为65美元/年(Hetero,印度)。拉米夫定做为抗艾滋病药物组合中的一个组分,由于葛兰素(GSK)掌握着它的专利权,因此不能单独在中国市场上出售,而只能按合适的剂量和齐多夫定组成药物组合物双汰芝(3TC150mg+AZT300mg齐多夫定加拉米夫定)由GSK进行销售。
  
  这个说法可能大家不够明白:简单的说,如果治疗乙肝,去购买葛兰素公司高价的拉米夫定(贺普丁)是可以获得的,但是在治疗艾滋病中,有药效已经得到确切验证的D4T-3TC-NVP鸡尾酒疗法中,要获得拉米夫定必须去购买他的合剂制成品:双汰芝(齐多夫定和拉米夫定)。而目前国内药厂由于专利保护,不得仿制和生产,进口双汰芝以澳大利亚为例,澳大利亚的双汰芝(齐多夫定和拉米夫定)450mg×60片规格,每盒零售价1800元 !
  
  然而不幸的是:葛兰素和其它大公司正在千方百计阻碍中国患者获得这样的药物。葛兰素公司只销售双汰芝。这种做法妨碍了正规的治疗:由于没有办法得到单一组分的拉米夫定,那些对齐多夫定有严重副反应的患者将不得不停止使用拉米夫定。这会给将来的治疗带来不利的影响,并且造成艾滋病病毒的耐药。目前,*很多国外的医药公司已经在中国注册了她们的专利抗艾滋病药物,但是却不在中国销售。这就意味着尽管这些药物没有在中国市场销售,国内的公司也没有办法生产。抗艾滋病药物,已经在中国注册,但没有在中国销售的药物有:葛兰素公司:齐多夫定(但其仿制药可以获得,即国内厂家可以销售),阿巴卡韦(ABC),拉米夫定单一组分及其三联组合药物(三协维);拉米夫定在“一线治疗方案”中尤其重要。意大利Abbott公司:利托那韦和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瑞士罗氏公司:沙奎那韦。
  
  与力图在宣传中表现良好的企业形象不同,象葛兰素史克这样的制药巨头,永远把利益放在第一位。他们的理由很简单:拉米夫定在中国是治疗乙肝的头号药物,如果放开或是可以仿制,他们在中国市场的销售就会大受影响,这其实就是一个清楚的讯号:这药是高价提供给中国乙肝病患的,而不是给中国人拿来治疗艾滋病的。从这一表示可以清楚的看出:跨国公司永远把利益放在人道后面。
  
  最近,这些引起了国际间的广泛关注。法国无国界医生组织提出:中国应该绕过专利保护向患者免费提供这类药品。美国《科学》杂志最近专门撰文指出:“在中国各地,艾滋病的临床医生都在感叹,大部分患者无法承担价格仍然十分昂贵的拉米夫定(3TC)。在非洲、印度、泰国和巴西,这是鸡尾酒疗法中最廉价、也最有效的一个关键成分。
    
  问题是,葛兰素-史克拥有3TC的专利。能够生产仿制药物的那些国家不是同它有协议,就是从世界贸易组织那里获得了豁免权。但是葛兰素-史克却不愿意与中国做这样的协议。批评人士说这家公司想保护它在中国的3TC的市场,因为低剂量的这种药可以治疗乙肝,而中国是一个乙肝流行地区。
    
  无国界医生组织负责“获取基本药物”项目的律师争辩说,中国政府应当启用一个叫作强制许可的机制,这样就可以合法地生产这种药的仿制药。
    
  葛兰素-史克说,它将与中国政府签订一项协议,以“优惠价”提供3TC。如果谈判失败,张福杰说,中国知道它可以启动强制许可。
    
  然而,3TC还不是中国惟一缺乏的抗艾滋病毒的药物。类似的问题使它无法进口或生产好几种在其他地方已过专利保护期的药物。” (上述引用摘自http://www.hbver.com
  
  这是一场赌注,谁会胜利?结局我们却不知道。
  
  最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该药专利还没有过期,但由于涉及艾滋病的治疗,中国政府存在强制许可生产该药的可能性。国内企业将有机会获得仿制这一抗病毒药市场上的重磅炸弹。前不久,卫生部、财政部下发《艾滋病及常见机会性感染免、减费药物治疗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包括拉米夫定在内的6种艾滋病治疗药物对经济困难的艾滋病病人实行免费。7月7日,卫生部与葛兰素史克公司在北京签署了《关于益平维供应的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葛兰素史克公司将在2004~2006年间,以优惠的价格向中国政府的艾滋病抗病毒免费治疗项目提供抗病毒药物3TC(拉米夫定)。
  
  然而,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葛兰素史克公司在中国销售的治疗乙肝药物:贺普丁(拉米夫定3TC 100mg),却是由中国企业生产的。迪赛诺(上海),Mchem(厦门)公司,以及其它公司一直在生产原料药(化学组合物)用于向印度和巴西等国家出口,并且向葛兰素和其它国际医药公司出售。做为一种药物来源,葛兰素现在向上海的迪赛诺购买接近成品的3TC,而只是在出售之前进行一下标注。据2001年11月《China Daily》的报导,葛兰素已经开始在中国生产乙肝药物贺普丁 (3TC 100mg),因为中国拥有一个乙肝药物的巨大的市场。其它国内的公司已经注册和/或生产茚地那韦 (IDV),以及去羟肌苷的片剂,更多的申请也正在排队等候。能力是毋庸置疑的,缺乏的只是政府的批准。
  
  据此,我不得不对这种药物能否让中国艾滋病患受益作出悲观的判断:如果葛兰素史克公司以“优惠价格”而不是中国政府批准企业绕过专利保护生产此内药品,那么,这种“优惠”就必然成为空头支票。因为就其目前在中国市场超过的零售价242元/盒来说,具体降价幅度肯定不会给这些病患带来多少实惠。让我们来看看葛兰素史克公司最近的表态吧:葛兰素史克宣布将其抗HIV病毒药物双汰芝(Combivir)在中国实现本地化生产。在不久的将来,这一药物将投产于天津的葛兰素史克生产基地。双汰芝是全球第一个抗逆转录病毒治疗(鸡尾酒疗法)的双联复方、高效骨干药物。这说明,葛兰素史克公司拒绝了让中国企业自己生产拉米夫定的请求,而自行推出拉合剂双汰芝,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零售价高达1600元的双汰芝,如果降价,最大会在1000元上下。之所以有这种分析,我有一定的根据:据我了解,国内企业目前都急待政府批准绕过专利保护生产该合剂,而他们此前预先透露的价格为:千元以内。而根据葛兰素史克(GSK)公司处方部经理施伟励以前对在公司在中国销售产品价格上判断:GSK的新药在中国的零售价实际上等于170%的出厂价。比如,一种新药出厂价是100元,进入美国的医院标价会是112元,而在中国的零售价会高到170元。
  
  去年,一家叫“佳和”的零售药店将在给店销售的“贺普丁”优惠定价为200元左右,厂家代表于马上找到佳和公司商品部经理,要求马上将“贺普丁”恢复到原价(242元/盒),否则将拒绝给佳和公司供货,并电告全国的经销商不许给佳和公司供货。据悉,某医院的“贺普丁”销售价是270多元,佳和公司原价242元,现价199元,而在湖南长沙,所有药房“贺普丁”的售价都在200元上下。药店单方面采购优惠定价在葛兰素史克这样的公司面前是绝对部允许出现的,因为这会打击该公司医院销售,也会破坏和医生良好的“变相回扣”往来关系。据此,根据我的分析,如果国内厂家能绕过专利保护生产双汰芝合剂,且零售定价在1000元左右,那么,该产品的出厂价最多不会超过280元(计算方式见俺去年文章《医疗黑幕全接触》),而中间的“操作空间”会达到720元。而按照该产品厂家10%的利润率计算,该产品的生产成本最多才180元!
  
  当然,如果有专利保护,我们完全可以计算出葛兰素史克公司现在牟取的暴利有多大,就在施伟励先生喋喋不休的表示“新药在中国难卖的原因有3个:首先,新药投资巨大,降价空间有限,一种新药从研发到上市的投入将近8亿美金,因此必须保证新药利润在15%以上;其次,由于中国进口关税和增值税很重,再加上销售环节费用过高……”后面,无论说辞如何,如果在未来的几个月内该公司和中国政府间协议未能使该产品降价60%以上,我们都有理由认为暴利仍旧在继续。而中国的艾滋病患者仍旧不能得到有效药品。中国患者永远享受不到印度和其他不发达国家艾滋病患者一样的公平待遇。中国仍旧唯一抱着知识产权却不敢开罪跨国企业。难道中国人在跨国企业眼中都是可以掠夺和肆虐的对象?!而一切都不是特例,除了艾滋病,中国的患者们一直都在这种特殊医疗体质下活着。在全球化的今天,人民的健康不应该成为无限泛滥的开放后的受害者。正在考虑写在文章的这几天,凯迪网络猫眼看人里正在演绎救助下岗工人白血病子女的动人一幕,然而不幸的是,善良的捐助者却大多不知巨额医疗费的背后隐藏着多么深的黑幕。
  
  为此,未来几个月中,这将考验中国政府在这场谈判中利益趋向的选择:要么给人民提供免费和廉价的产品而得罪跨国企业,要么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而牟取经济利益。那么,他们究竟会做出什么样的选择,代表谁的利益?!终点又回到起点,生存权不仅是一名白血病患者,而是整个活着的中国百姓。
  
  (旺才于200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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