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2003年11月11日电 记者裴智勇 罗昌爱报道:今年7月5日,本报曾在头版重要位置以令人心碎、感人肺腑刊发长篇通讯,报道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优秀人民检察官陈革的先进事迹。报道完稿时间是7月1日,那时,记者刚刚从北流采访已经患病中的陈革归来,当晚含泪写成这篇报道。哪知第二天,7月2日清晨,一则不幸的消息传到北京:陈革同志已经于当日凌晨2时30分离开人世。于是,这篇报道也成了千古绝唱。
今天,这位爱岗敬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优秀人民检察官得到了党和人民的最高承认和奖赏:根据陈革的表现,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联合在南宁召开追授陈革同志荣誉称号暨命名表彰大会。会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常韧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追授陈革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决定,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杨岳宣读了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追授陈革“中国杰出青年卫士”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陈际瓦宣读了自治区党委追授陈革“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等领导出席表彰大会。贾春旺、周强、曹伯纯分别向陈革同志的妻子苏惠兰颁发证书、证章,并发表了讲话。
以“做人要坚强,办案要办铁案”为不变信念的陈革原是广西北流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技术科科长。1990年大学毕业后,陈革没有选择就业大城市,也没有去经济发达地区,毅然决定回到家乡、回到条件艰苦的西部地区工作,到广西北流市检察院做一名普通的书记员。13年来,他先后审理起诉和出庭公诉各类刑事案件200多起,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余件,准确率达100%,先后12次获得“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在查出患有肝炎的情况下,陈革依旧带病工作,坚守在办案第一线,即使在患肝癌的中晚期,他凭着坚强的意志、乐观的精神和对检察事业的热爱,仍然坚持上班、出庭公诉,最终倒在工作岗位上。
贾春旺在讲话中要求全国广大检察干警都要向陈革同志学习。他指出,陈革同志是在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是当代检察官特别是青年检察官的楷模,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锋战士。陈革同志的成长和取得的成绩,是党组织多年培养教育的结果,也是他严于律己、勤奋工作的具体体现。他的崇高品德和感人事迹必将成为检察机关宝贵的精神财富,鼓舞和激励成千上万的检察官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而努力奋斗。
贾春旺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开展向陈革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深入学习陈革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发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的作风,紧紧围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努力为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周强说,陈革同志用年轻的生命忠实实践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庄重承诺,用短暂的生命谱写了一曲壮丽的青春之歌,是全国青年学习的楷模。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学习宣传陈革同志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向陈革同志学习的活动,把学习活动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无愧于青春、无愧于时代的贡献。
广西自治区党委书记曹伯纯在讲话中指出,陈革同志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了一曲当代青年不平凡的生命之歌,诠释了一名普通检察官勤政为民、公正执法、忠诚敬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体现了共产党人对党、对国家、对人民无限忠诚的坚强党性和高尚情操。全区广大党员、干部都要向陈革同志学习,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为加快富民兴桂新跨越步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出席今天表彰大使的有广西党政军有关负责人和政法机关、大学生代表,能容纳700余人的广西自治区党委礼堂座无虚席,与会的人们含着热泪一同缅怀逝去的优秀检察官陈革,以一次又一次热烈的掌声表达了对这位英模的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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