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花1.5万元治不需要治的"病"--虚假乙肝广告泛滥调查
新华网杭州8月24日电(记者周竟、齐洪斌)今年30岁的刘明得知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一直希望能治好。通过网络宣传,他走进一家医院治疗,仅仅一周便花了1.5万元。但令他意外的是,用药一周后,他的身体多处出现不适。随后咨询其他医院的专家,他惊讶地得知:他的情况根本不需要治疗,也无法治愈。
我国有近一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由于乙肝病毒携带者自身知识的匮乏,以及社会普遍存在乙肝歧视,导致众多本不需治疗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盲目求医。尽管国家已发布数个法律法规禁止发布乙肝广告,然而,还有相当数量的医院和企业发布虚假医疗广告,鼓吹“转阴”“根治”,让乙肝病毒感染者上当受骗。
乙肝病毒携带者频频受骗苦不堪言
“不管多难,这个官司一定要打,为国内众多乙肝病毒携带者讨个说法。”武汉市民、乙肝病毒携带者刘明(化名)准备第二次开庭。
今年1月,刘明从武汉东方肝泰中西医结合医院的网站了解到,该医院对于治疗包括乙肝在内的肝病具有很好的效果。刘明当即给医院打电话咨询。一名王姓教授告诉他,该医院的生物疗法能够彻底治愈乙肝,治愈率高达96%。
1月7日,刘明到医院接受治疗。但花了一万多块钱治疗后,他的身体非但没有好转,反而出现不适。“真可怕,再继续治下去,估计我的身体都要毁了。况且其他医生告诉我其实根本不需要治。”愤怒的刘明要求医院退款,然而医院找各种借口不予解决。无奈之下,他向当地的工商局进行申诉。经工商部门的调解,医院仅仅愿意退还7000元。3月底,刘明起诉了该医院。6月,法院进行了第一次庭审。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主任委员贾继东说,刘明的遭遇并不是个案,肝病学分会每年都会接到很多乙肝病毒携带者受虚假乙肝广告侵害的举报。
“2006年卫生部颁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第八条明确指出:目前乙肝病毒感染尚无理想的特异性治疗药物,医学科技领域亦尚未攻克有些媒体广告宣传的‘转阴’‘根治’等难题。”贾继东说,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般不需要进行抗病毒治疗,只需进行观察和定期检查,只有当肝功能检查显示转氨酶升高至正常值2倍以上才应开始治疗。此外,有肝硬化者、年龄大于40岁者、有肝癌或肝硬化家族史者,则应考虑治疗。
“乙肝没那么可怕,但泛滥的虚假广告加剧了病毒携带者们的恐慌,浪费了患者的钱财,还使得社会歧视愈演愈烈。”贾继东说。
虚假广告肆无忌惮 监管部门视而不见
就在刘明打官司的时候,8月20日,国内知名反乙肝歧视公益人士陆军举报内蒙古卫视,称其违规播出肝病的广告且广告所宣传的“肝正贴”涉嫌虚假宣传。
广告称:“无论你是肝腹水、肝硬化、肝脾肿大等任何肝病”,只要贴一贴“肝正贴”就能治好。它还特别指出,该药能“透皮给药,抑制病毒复制,E抗原转阴,降低转氨酶”,也即治愈乙肝。该广告反复播放,共5分钟。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的感染科主任安纪红医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乙肝不存在根治的说法,大小三阳无法实现转阴,只能控制。“目前世界上通用的抗病毒的口服药有核苷类或者(类核苷酸类)和干扰素这两大类,并且这两种药都只是抑制乙肝病毒。”安纪红。
记者随后联系了内蒙古卫视的广告部门,一位姓婉的工作人员说,该广告是经过行政部门审批的。“广告完全不夸张好像也不太现实,现在各个台都是这样。”而2010年实施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规定:“肝病”的药品和医疗广告禁止在广播电视播出。
事实上,我国已发布多个法律法规禁止媒体播发乙肝药品和乙肝医疗的广告,然而这类广告依旧泛滥。去年11月,一个名为监察虚假医药广告联盟的公益组织就向全国53个监管部门举报了他们日常搜集的发布虚假乙肝广告的近百家医院及网站。然而,意外的是,相当部分的监管部门对举报置之不理,也不对违法网站进行整治。今年8月,该联盟的志愿者起诉了石家庄、长沙、南昌、济南四市的工商局。
加大惩罚力度 提高违法成本
面对泛滥的虚假乙肝广告,专家建议国家在普及相关知识的同时,从严打击违法企业商家,整顿媒体环境。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夏家品则建议修改《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加大对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夏家品说,根据现行的《广告法》,企业发布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广告,会被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只会被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对于巨额获利而言,上述处罚规定难以起到震慑作用。”夏家品建议加大对违法药品、医疗广告的处罚力度,增加其违法成本。
“平时不监管,对于举报也不查处。”陆军说,法律之外,工商等监管部门应担负起相应职责,杜绝行政不作为。他还建议制定相关法律,加大对监管部门的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