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贺普丁中国有四起,两起败诉
本报上海讯 昨天,全球制药老大葛兰素史克再次站在被告席上,杭州单某家属状告该公司生产的贺普丁药物的不良反应,导致乙肝患者单某在服用后死于大出血,家属索赔100万元。
浙江省法院在接受诉状两年后,昨天首次开庭,双方在法庭上交换了证据。其中来自浙江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的一份报告显示:单某死亡与药物没有关系。近两年,全国有四起乙肝患者状告葛兰素史克制药公司的诉讼。2001年11月,北京的乙肝患者李某参加完贺普丁药物试验后自感浑身乏力,索赔100万元。2002年4月,杭州曾服用贺普丁的乙肝患者单某死于大出血,家属提出索赔。2002年7月,上海的乙肝患者徐某称服用贺普丁后乙肝病毒发生变异,索赔1万元。2003年6月,成都曾服用贺普丁的乙肝患者田某死亡,家属索赔100万元。
去年3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葛兰素史克的贺普丁经过国内外三期临床试验,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新药证书,符合我国法律,李某无法证明因参加试验而导致健康受损,李某败诉。去年9月,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判决:葛兰素史克的贺普丁药物及说明书均系我国药监局批准,原告主张被告未尽警示和披露义务,缺乏依据。徐某败诉。
中国有1.3亿乙肝病毒携带者,有2000多万慢性乙肝病人,而葛兰素史克是目前世界上唯一一种口服乙肝药的提供者。对于发生在中国的诉讼,葛兰素史克郑重声明:“所有开始服用或停用贺普丁产品都必须在专业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阮巍 国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