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晚报》报道 因认为医院刊登了虚假广告,导致自己的病3年没治好,近日,贵阳市民刘某向云岩区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2000年6月28日,贵阳市一家医院发布广告,称该院一种治疗乙肝的方法“有特效”,广告上称:“凡在本院医生承诺治疗期内有个别未彻底治愈者,可在本院免费服药至治愈为止”。市民刘某见广告后,即于2001年6月7日到该院医治,但一直未愈。今年4月,刘某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医院免费治愈其乙肝大三阳疾病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此案经云岩区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该医院免费提供给刘某二至四疗程的中药,案件受理费390元由医院承担。(刘文莉 本报记者 田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