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权威部门发布的虚假广告
“由青铜峡市卫生防疫站肝病、性病防治中心主办,卫生部医药生物技术协会、中国乙肝治疗研究委员会、北京希波医学技术研究所、中国性学会协办,隆重举行迎“3·15”庆“五一”大型肝病、妇科病、男性病专家联合会诊,特邀北京中医学院刘如意教授、重庆第三军医大学安万德教授、山西医学院王绍敏教授、国内资深性医学郭秀华教授率专家组亲临指导,全面采用中国肝病九五攻关科研组、中国肝病治疗委员会、北京希波医学技术研究所、中国生物医药技术协会联合指导推广治疗新成果———免疫耐受疗法,每月只需注射一针,即可打破乙肝病毒免疫耐受,重建肌体免疫系统,彻底清除乙肝病毒。”这张2005年3月10日由青铜峡市卫生防疫站以单行小报方式发布的“医讯”广告上,印有“宁医广证字2004第083号,青工商广审字2004第125号”批号,使任何人都无法想到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虚假医疗广告。后经青铜峡市工商局查实,青铜峡市卫生防疫站共印刷这样的“医讯”小报广告一万份,基本发完。
一对夫妻性病患者,本来是简单的尖锐湿疣,结果在“专家”的指导下,花了2万多元也没治好。众多肝病、性病患者在广告的指引下求医问药后发现,所谓的专家也只是行医多年的“他乡郎中”,打着“专家”的旗号,招摇撞骗,一些患者随即向青铜峡市工商局举报。
青铜峡一王姓病人说,病人得了病本来就很痛苦,往往有着“有病乱医”的心态,看到人家广告上讲的那么多国家级权威专家坐诊,这有病的人及其亲属能不眼热吗?如今落下个被虚假医疗广告所骗的结局,失了财不说,还耽误了病情,这无疑更加加重了病人的痛苦。
机构、专家都有假
3月16日,青铜峡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对青铜峡市卫生防疫站肝病、性病防治中心进行了检查。当问及“青铜峡市卫生防疫站肝病、性病防治中心”是哪个部门批准的时,防疫站监督管理科长、门诊部负责人说:“没有批准,在这个行当都是这么叫的,所以我们也就这样起了一个防治中心的名称。”当检查人员提出要见广告中所宣传的教授时,这位负责人说:“刘如意教授没有来过,安万德来过,走了有三四天了,估计不来了,王绍敏在门诊坐诊。对广告中所称的‘教授’‘成员’‘会员’以及成果之类的宣传用语是本人自述,我没有审查相关资料,就这样刊登在小报上了。”
检查人员在广告重点宣传的肝病专家会诊室见到了王绍敏,桌上摆着写有“中国肝病治疗委员会、山西医学院王绍敏教授”字样的岗位牌。经询问,今年57岁的王绍敏是2005年2月27日被防疫站聘请来的,聘请前在山西运城市垣曲县医院从事内科临床诊断。
王绍敏说,他是1976年毕业于山西医学院的,至于“中国肝病治疗委员会”是某防疫单位自己设计制作的,与他没什么关系,他也没有教授职称。广告中称他是山西医学院、北京希波医学技术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生物医药技术协会,国家“九五”攻关成果———打破乙肝病毒免疫耐受疗法专家指导推广小组成员的说法,事先他不知道。他说:“广告发布以后我才知道的,我也曾说过,对于某防疫单位作的有关研究员、小组成员之类的宣传语,我个人不负责任。我也不是北京希波医学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和打破乙肝病毒免疫耐受疗法专家指导推广小组的成员。”
3月28日,青铜峡市工商局要求青铜峡市卫生防疫站提供广告中4名主治医生介绍文字中提到的各种证书,但市卫生防疫站无法提供。青铜峡市工商局负责人说,由于这些专家无法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市卫生防疫站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属于虚假广告。
谁给了虚假医疗广告生存空间
名不副实的“专家”包装、意在卖药的大型“义诊”“无效退款”的承诺、天花乱坠的“金奖认证”以及信口开河的“巨大成功”,举报群众告诉记者,以前一直以为一些小诊所去不得,现在连正规的市级防疫站都不能相信了,他不知道以后老百姓还能相信哪里。
全国人大代表、宁夏社会科学院院长吴海鹰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暴利驱使、监管不力是目前虚假医疗广告泛滥的主要原因所在。同时,处罚措施的“软弱”,更加助长了违法药品广告的猖獗行为。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了解到,一般的医疗广告在发布前,首先由医疗机构写申请,对于广告所发布的内容等进行声明,随后经过各地卫生局审核,最后交由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审批。医政处对医疗机构的资质、发布的广告内容以及专家资格等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报自治区工商局备案,然后逐级下发到各地工商部门。一般一个审批号的有效期为3个月,在广告发布期间,由工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处罚,工商部门是执法的主体。对于出现擅自更改广告内容、延长时间等违法行为,则由工商部门依照《广告法》来处罚。对于广告申请的专家资质的审核,由于种种原因,一般以复印件为主。
青铜峡市工商局负责人认为,青铜峡市卫生防疫站在2004年获得审批号和备案号后,2005年3月10日仍在继续发布广告,群众举报后工商部门调查发现,其发布的广告内容和备案内容大相径庭,带有很强的欺骗性。
宁夏医学院的专家指出,对于医疗广告更紧迫的是监管和“问责”的问题,许多监管部门不能光收钱不管事,对于查处的虚假医疗广告应引入行政问责倒查制,追究责任。
再有,青铜峡市卫生防疫站发布虚假医疗广告与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转变成营利性产业也有很大关系。一位在基层卫生防疫部门工作多年的王姓退休干部告诉记者,由于防疫比治病的收入低得多,防疫部门又得不到足够的财政拨款,为了生存,许多卫生防疫机构只好想方设法自筹资金,靠创收弥补经费缺口。这也是近年来有些防疫单位发“假广告”造“假专家”骗诊敛财的原因之一。(据新华社银川5月17日电):
据人民日报报道,医疗广告主要包括医疗机构形象广告和医疗服务广告。目前,虚假医疗广告主要有以下几种“脸谱”:
拍胸脯打保票,宣扬疗效。如报纸上“一次治愈白癜风”、“让骨坏死患者站起来”等极富诱惑力的广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医疗广告中禁止出现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以及保证治愈或者隐含有保证治愈的内容。
医托推荐。如名人明星助阵、专家认可、权威机构推荐,或让“治愈”患者“现身说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使用推荐语进行宣传。
用高科技做文章,大包大揽疑难病症。一些医疗机构摸准病人再难治的病也不愿放弃治疗的心理,拿高科技迷人耳目,越是癌症、乙肝、哮喘、牛皮癣、不孕不育等顽症,越敢夸口治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关于规范医疗广告活动,加强医疗广告监管的通知》中规定,治疗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癫痫、乙肝、白癜风、红斑狼疮8类疾病的医疗广告暂不准发布。
靠所谓的祖传疗法或专家名医忽悠病人。一民营医院对自己聘请的一个专家私自加了8个“头衔”,其中5个是假的。有些“特色门诊”用祖传秘方蒙人,名为看病实为卖药。《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广告中冠以祖传秘方或者名医传授等内容。
据中新网报道,中国卫生部日前发出2004年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通报坦陈,目前虚假医疗广告泛滥,卫生部将配合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
据悉,国务院决定将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列入2005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由卫生部牵头多个部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整治工作重点:一是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相应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无资格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四是严肃查处非法性病诊疗机构,规范性病诊疗活动;五是配合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新华社记者陈晓虎刘晓莉)新闻来源:宁夏网宁夏日报综合新闻网(http://www.nxnet.cn)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