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主页 > 战胜乙肝 > 乙肝新闻 > 就医用药 >

浙江部分医院收费太黑 做阑尾炎手术需查104项

更新时间:2004-02-16 13:49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未知 点击次数: 5721
手机版地址:浙江部分医院收费太黑 做阑尾炎手术需查104项



  新华社记者崔砺金

  浙江省审计厅最近的一项抽查表明:全省99家医院竟然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5.21亿元,医院药品价格畸高、医疗服务乱收费两大问题尤为突出。

  阑尾炎手术检查104项


  “以药养医”曾是不少医院抬高药品价格的托辞,言外之意是医疗服务收费低,不足以维持医院的正常开支。然而,记者采访发现,情况远远不是这样:仅仅割条小阑尾,哈尔滨一位6岁女童在杭州某医院竟然要付6867.63元,上百种检查项目中还包括了艾滋病检测。

  这名女童姓鲍,2003年7月随母亲和外婆一道来杭州旅游,突然感觉腹痛,随即在杭州某医院进行了“阑尾割除”手术。小女孩康复出院时母亲看到医院出具的药价清单吓了一大跳,这份“住院收费收据”显示,在7天的住院期间,要交的各种费用有:化验费1019.10元、西药费3762.07元、床位费245元、诊察费48元、治疗费236.66元、注射费83.25元、手术费1356.10元、护理费27.60元、空调费70元、陪客费7元,其他费用12.85元。

  记者从厚厚一叠化验单中看到,女童所做的化验项目包括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系列检查,有lg全套检查,尿常规、粪便常规、凝血谱分析全套检查,生化全套检查,仅检验的项目就多达104项,检验报告单有11张。更令其母亲不能接受的是,医院在术后还对她的女儿进行了艾滋病检测,而所有的检测结果都是合格。

  “用药要用最贵的,检查要搞全方位的,对一个只有6岁、仅患阑尾炎的小孩子来说,如此大动干戈有必要吗?医院为什么不事先征求病人家属的意见?”已有10年从医经历的孩子母亲对记者说。

  浙江省审计厅副厅长孙永珍告诉记者,他们在对省内99家医院2002年度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大大小小一共有117项违规收费项目,违规收费金额共计1197.89万元,主要表现在提高医疗收费标准、重复收费和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

  台州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5位住院病人缴纳的医疗费中,医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就占了20%多。对一次性卫生材料的收费,被抽查的医院普遍是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加收5%,而不是按规定根据实际进价加5%确定。丽水市人民医院仅此一项就多收219.26万元。更有甚者,有的黑心医院还出现一次性用品经过消毒后重复使用的情况。

  3元多的药卖到了40元

  哈药集团制药总厂生产的头孢曲松纳1g注射剂,每瓶进价3.23元,可在浙江某医院的零售价却摇身一变为40元。家住杭州天目山路的退休医生姚得胜在看了当地媒体的报道后说,医院在药品经销过程中拥有如此高的差价率,“这在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简直是无法想像的”。

  浙江省审计厅副厅长孙永珍告诉记者,去年5至10月,他们跟踪调查了89家药品供应企业,分析了2202种药品进销差价后发现,目前药品定价总体上不合理,差价率过高。其中,医院占有了绝大部分的药品差价,而药品经销商获利水平相对较低。

  据业内人士介绍,药品零售价与采购价的差价,除以采购价,就是药品的差价率。孙永珍透露,他们曾在华东医药公司跟踪调查了8种药品的价格变化情况:选择医院用量大的药品4种,有两种药品在医药公司的进销单价上出现倒挂,其余两种药品医药公司的平均差价率则为7%,而医院的平均差价率是52%。选择医院药品差价率较大的药品4种,医院的平均差价率是252%,而医药公司的平均差价率是61%。

  换句话说,药价虚高的罪魁祸首不是中间的流通环节,而在药品销售终端———医院。

  不少地方忍痛试点医药分家

  数据显示,2002年浙江全省医院的70亿元药品总收入中,有30亿元是纯利。省内著名的浙一医院1.1亿元的业务纯利中,药品占3/4。

  由于垄断地位存在和监督机制的缺乏,医院大处方盛行,药价虚高成为众矢之的。不少地方开始忍痛进行医药分家的改革试点。

  据浙江省物价局负责人介绍,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价格统一实行顺加作价。也就是说,医院要由进价来决定零售价。医院依据进价制定零售价的平均购销差率从过去的60%降到30%。这意味着,药品进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平均要压缩一半左右。

  为鼓励医疗机构使用疗效好、价格低的药品,浙江省还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品将根据实际中标价格的高低实行不同的购销差率,进价越高,购销差价越小。比如单价在1元以下的药品,差率为60%;而单价在100元以上的药品,差率要低于14%。同时,规定的购销差率作为最高购销差率,医疗机构还可以自主降低差价来制定价格,从而促进竞争。另外,对于有些药品价格尽管符合差率要求,但高于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最高零售价,医院最终要以限价规定为准。

  据了解,医疗机构其他非招标采购的药品也要实行这一新政策。改革后,医疗机构要对实际进价和销售价实施明码标价,如果发现有违反药品价格政策的情况,浙江的消费者可以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据新华社杭州2月15日电)

Tags: 药价 
责任编辑:admin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用药指导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